浙江在线05月07日讯格林小镇63幢的一名业主为了多要空间,竟然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挖起了地下室,引起小区内其他业主的不满,昨天,晚报报道了此事。那么,这样的违规行为到底该由谁来管呢?记者采访了多个部门。
记者昨天采访了东栅街道城管部门、南湖区房管处和市房管处,工作人员都认为这明显违规,不符合相关规定。可是,他们都认为执法权不在自己这个部门,他们没办法管。
有的人在电话中感叹:“唉,这还是第一次碰到,不知道怎么去解决,这可难住了我们。”有的人说:“几年前百墅花园发生过类似事情,很多部门都去了,那是联合执法。”还有人说:“实在不行,你打市长电话或者找信访办。”
东栅街道城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说:“如果是室外,肯定属于我们管,但这是室内装修,我们管不到啊。”
南湖区房管处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这样的装修属于违规,私自变更超出了建设规划,应该予以行政处罚,“不过我们没法来管这事啊,如果装修打掉承重墙、改变房屋结构,那属于市房管处管,执法权并没有移交给我们。”而市房管处的工作人员却否定了这个说法,他说,这属于违章建筑,应该归城管部门管。
据了解,2002年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该办法同时规定,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2至3倍的罚款。
昨天下午记者得到消息,东栅街道城管部门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该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户业主确实正在装修,为了多要空间就挖起了地下室,深度为四五十厘米。“有一根结构柱被打掉了,这是不允许的。”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他们去小区调查时,询问了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的经理助理告诉他,5月6日已经给业主发了意见通知书,要求业主马上停止开挖地下室的行为,业主接到通知书后明确表示,将回填所挖的部分。“相关处理情况,我们要与房管部门进行对接,看怎样处理。毕竟,情况有些特殊。”东栅街道城管部门的负责人说。 (南湖晚报 记者 龙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