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平板电视机销量的迅速增长,居民家庭拥有量不断提高,其售后维修如今已经成为很多市民关心的问题,特别是平板电视屏幕的维修等问题更让消费者担心不已。
投诉多源于维修争议
记者前天从市消保委了解到,我市2009年消费投诉排行榜上,投诉量上升最快的是房屋质量问题和家电投诉,而平板电视在后者中占据了最大的比例。今年1季度,平板电视投诉已经成为我市消费投诉的热点之一。
“投诉平板电视质量问题集中在屏幕无图像、麻点、抖动变形、黑屏、声音异响、自动关机等方面。”市工商局消保委工作人员介绍,维修价格高、显示屏保修时间短、底座、挂架二次收费、退换时包装箱高额收费、维修等待时间长等也是平板电视售后维修时,消费者意见较大的问题。
昨天下午,市普农家电一位家电维修人员向记者表示,为了占领市场、迎合消费者,目前的平板电视升级换代非常快。如果平板电视生产企业能够更多地听取专业维修人员的看法,再对产品进行改进、升级就好了,“这样能够有效地提升产品,让维修人员更好、更快地进行故障维修,从而可以节约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主要部件厂家说了算
虽然现在绝大多数企业都对外宣称对显示屏实行“三包”,但很多消费者投诉时依旧表示常被“三包”期间内的高额维修费用所困扰。究其原因,除了显示屏,平板电视企业对其他主要部件的规定都不相同,一旦出了故障,消费者就要自费维修,而且价格动辄几百元甚至数千元。家住市区斗潭的孙先生2008年购买了一台带画中画功能的液晶电视,该品牌同样承诺包括显示屏在内的主要部件包修3年。今年4月,电视出了故障,维修人员上门检查后表示是高频头坏了,并说具有画中画功能的电视有2个高频头,都需要更换,但高频头不属于主要部件,一个高频头800元,2个是1600元,由孙先生自己承担。孙先生找来产品说明书,可上面没有详细列出主要部件的名称,又打电话向企业售后服务部门申诉,得到的回复是“必须自费。”无奈,孙先生只好交了1600元才修好电视。
市工商部门发布消费警示
就目前平板电视的维修状况,日前市工商部门发布了消费警示:
1、注意保修期。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除了关注价格、性能外,应更多了解产品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
2、索要正规发票。消费者在发票上一定要注明产品的型号规格及配置,核对清楚,并保留发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购买信誉度高的产品。消费者在选择产品时,应进行比较,选择信誉度最高、售后服务最完善的商场进行购买,且不要盲目追求进口产品。
4、发生争议及时投诉。发现权益受损时,消费者应及时与经营者沟通,并到当地工商部门投诉。 (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