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崔璀通讯员韩雁)如果产品或服务多次被消费者投诉,而经营者却总是以种种借口拖延处理怎么办?如何改变经营者“听到投诉就害怕”的普遍心态、避免消费矛盾激化?随着日前《丽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维权约谈制度》的正式出台,这些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针对近年来消费投诉量居高不下、部分经营者对消费投诉不够重视等情况,市消保委制订了“消费维权约谈制度”,今后,消保部门将对在一段时间内社会反映、消费者投诉较多的经营者,采取约其面谈的方式,指导、监督其对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整改,进而完善和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消费维权约谈一般采取单独面谈的方式进行,但如果属行业现象和多个经营主体共同存在的问题,或投诉涉及多个相关主体的,我们会采用集中约谈的形式进行。”市消保委负责人告诉记者,约谈主要听取经营主体对消费者权益维护和有关经营商品质量、售后服务、制度建设等自律管理工作的介绍,约谈双方共同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加强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和长效管理制度的建设。
根据制度规定,一旦出现消费者投诉集中、数量较多的情况;爆发群体性投诉;出现阶段性投诉量明显上升的情况;出现具有典型特征和代表性的消费者投诉;经营者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存在明显缺陷的情况,市消保委都会约经营者展开面谈。对在约谈中商定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完善的措施,经营者须在约谈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递交相关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消保部门的回访监督。
“对于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约谈、有意回避敷衍约谈内容的经营者,或是没有按约定进行整改或隐瞒、虚报整改情况的经营者,我们会予以公开曝光。”市消保委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