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宁波镇海的江先生欲起诉我市某一行政机关,经与普陀法院立案庭联系后,通过一封电子邮件将其行政诉状发至普陀法院。这是普陀法院通过网络平台收到的首起行政诉讼案件起诉状。
据了解,起诉人江先生是宁波镇海人。由于宁波到普陀有段距离,在不明情况下来回奔波递交起诉状,不仅费时也费力。而且原告对具体被告也没有把握,无法判断该案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得知普陀法院有个对外开设的互联网(门户)网站,且开通了院长信箱等便民渠道,江先生当即向普陀法院递交了这份“电子起诉状”。
普陀法院立案庭接到江先生的“电子起诉状”后,立即与行政庭工作人员联系。通过审查,并根据起诉状中提供的电话与原告联系后,将具体立案的条件及时地向江先生进行了解释,行使了释明权。
该院一工作人员说,由网络接收诉状并及时行使释明权,可避免起诉人“三番五次跑法院无法立案”的情况,减少了其为立案花费的精力、时间和金钱,方便了居住在外地且有一定诉求的当事人。
据介绍,普陀法院审判法庭的数字化建设和看守所远程庭审系统等已正式投入使用。目前,正在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新增设预约办案、远程立案、“当事人网上查询办案进度的信息系统”等便民利民程序,以健全普陀法院司法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