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辛苦苦还了人家的钱,但却一时疏忽忘了把借条要回来,债主弄不清状况还让金老汉吃了官司。
还了债却忘收回借条
事情还得从2000年3月说起,那年,岱山县东沙镇渔民金老汉与他人合伙捕鱼,因本钱不足,他向船东老婆借了5.4万元,并打了借条,双方约定由金老汉的捕鱼收益分期偿还那笔债。
金老汉是个老实巴交的人,一直都是欠债还钱并按期支付利息。2004年2月15日,他清楚地记得自己还清了最后剩下的1000元钱。想着自己几年下来,终于还了外债又多了几分收入,深深地松了一口气。只是谁也没有想到,疏忽大意的他在还钱后竟然忘记把自己当初打的借条给收回来。
遭遇事故还惹上官司
还钱后的第二个月,金老汉在一次出海中头上意外被砸受伤,差点丢了性命。屋漏又逢连夜雨,偏偏这时金老汉所在的渔船又要解体,这令金老汉懊恼万分。面对这样的困境,他提出要与船东就赔偿事情做个了结,但双方未达成协议。
一气之下,金老汉声称要船东把股款退还给他,表示将不在那条船捕鱼了,船东对此一口回绝。事情始终没有完全了断,直到2007年,金老汉莫名其妙地接到了法院传票,一看才知原来就是他那张没有收回的借条找了麻烦事。这回金老汉实在是憋屈,不是还清了钱吗?怎么反被人家给告了。但是,人家有借条,时隔多年人家也分不清你是还了还是没还?法院自然按借条判金老汉还钱。
意外“惊喜”赢了官司
金老汉吃了官司,想要上诉,可是哑巴吃黄连,没有证据上诉也只能维持原判。他开始找同船捕鱼过的伙计,可是没有人替他做证,15天的上诉期过了,金老汉是彻底绝望了,那笔冤枉钱是还定了!
自从金老汉脑袋受伤后就不能再干重活,生活艰辛不说,如今却还得背上这笔“冤枉债”,这对老汉一家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直到去年4月,事情出现了转机。金老汉在一次整理家务中,意外地在抽屉里发现了2张船东老婆出具的收条,共7700元。喜出望外的他连忙找律师咨询,“死了”的官司还能有办法再“活”过来吗?
当他得知检察机关对已生效判决拥有抗诉职能时,金老汉激动不已,不花一分钱也能打官司,这是他从来没有碰到过的好事。有了新证据,检察机关依法抗诉,法院也启动再审程序。近日,在法院和检察机关的共同调解下,对方最终答应还给金老汉1万多元钱。
检察官说法: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对已生效的民事判决有提出抗诉的权力。若当事人拥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在法律的帮助下,金老汉最终还是为自己讨回了公道。尽管人性的善性由道德标准评价,但在法律面前,讲究的还是事实和证据,追求公平和正义,正是执法者的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