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8日讯近日,杭州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节水工作。
《通知》明确:园林绿化、道路冲洗、城市消防、机动车清洗等用水,只要是有条件使用符合国家用水水质标准的雨水、河水、湖水、井水的,就要减少使用自来水或不使用自来水,避免自来水“优质低用”造成浪费。而且,月用水量超过500立方米的车辆清洗站点,在使用节水型清洗设备的同时,要安装使用循环用水设施。
以后,新建、改建、扩建的宾馆、学校、综合楼等城市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要同步配套建设再生水资源利用系统等。
市建委和项目审批单位在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查时,将会同市节水办对建设项目中的节水配套设施进行审查,不符合节水要求的建设项目,将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