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1日讯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经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绍兴成为首批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在全省地市级城市中,绍兴是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同时获得命名的示范城市还有副省级城市杭州和宁波。
“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是国家工商总局为认真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而开展的一项活动,旨在通过商标战略的实施,形成以商标为主导的区域特色经济,培育一批自主知名商标,促进各类地区、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的转变。
绍兴以创新的工作、出色的成绩在全省地市级城市中脱颖而出。截至目前,我市累计拥有注册商标23000多件,拥有经行政认定的驰名商标38件、浙江省著名商标323件、省级商标专业品牌基地8个,我市还拥有“中国品牌之都”称号。
作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我市将享受到国家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开展面对示范城市的商标战略实施培训和交流活动;利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商标局网站为示范城市进行宣传;为示范城市提供有关商标注册信息的统计服务,为其实施商标战略提供参考;指导和支持示范城市开展“商标富农”工作;引导示范城市有关市场主体依法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商标,及时审查示范城市的地理标志商标;加大对示范城市民间文化、民俗、自然景观等名称的商标注册和保护力度;支持和帮助示范城市外向型企业解决商标在境外被抢注问题等。
据绍兴日报 记者 许程丽 马倾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