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岁的黄鹏展拿着厚厚一摞资料找到记者,其中有一本2003版的《潘山村志》。
他指着书中一张老宅的照片告诉我说,就是这个老宅,现在有人要拆了建新居,这可是有80多年历史的老房子啊!是我的祖父在1928年建造的!
黄鹏展说的这处民居,位于萧山市义桥镇潘山村脚下,《潘山村志》称其为“村中旧居的象征”,是潘山村唯一一个主体结构未遭破坏的古宅。
古宅正老宅有五间,坐北朝南,占地253平方米,中间正房一间,东西各有五间。
老黄如数家珍地介绍,这老宅见证了诸多历史:
比如,他的父母就是在这里完婚的,后来抗日战争期间被日军占领过墙门,解放后人民公社时,这里又是村里的食堂……它的许多建筑工艺也是精雕细作,当时是耗费三年六个月才建成,花了1万多银元。
上世纪70年代,老黄的二叔作为业主,迫于生计,将这房子的西边两间卖给了同村的两位村民;1988年,二叔过世后,老黄口头将中间那间正房赠给了村集体,这样,老黄仍拥有东边两间的产权。
老黄一家虽然现在搬到了杭州,但每年清明节回去拜祖坟的时候常要回老宅看看。“让我气愤的是,去年回去的时候,发现有人在屋面上施工,把瓦片、椽子踩坏了,房顶破了个大洞!天井里也是堆满了建筑垃圾,到处都是草。”
“最近,村委动员西边两套房的业主把房子转卖给贴隔壁的人家,而叫别人买房的目的,就是为了拆掉,重建新居!我认为,这不符合民法通则相邻关系权!我们应该有权先买这两套房!”老黄一脸坚定:“我宁可自己出钱把这房子买回来,再送给国家!”
那就房子到底有没有历史价值呢?记者打电话给潘山村村党总支部书记黄宝权求证此事。
他说,村里是想把这两间房拆了拓宽道路。他同时表示,村里当时并没有接受黄鹏展口头赠予的一间老宅,所以也谈不上有修护的责任。“这房子现在还没有转卖,村里现在要等相关部门来验定有没有历史价值。不过,我看看是没什么价值的。”
据了解,萧山区文保所博物馆专业人员已经介入对老宅的鉴定工作。相信会有一个说法。
另外,这两间房子的业主是否有权卖老宅?
对此,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舒军律师认为,农村土地房产的买卖有严格的审批手续,宅基地过户手续包括:买卖双方签订协议,村委同意,最后到镇政府或土地部门办理。即便有了合法的过户手续,拆掉重建还需要审批,并要看这个宅基地翻建是不是对别人有影响,如果这处房子能申请成为历史文化保护,那更不能拆了。杭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定,杭州市老城区内50年以上的老房子,不可随心所欲地拆除。否则,将以违法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