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设岗定分。各单位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主要任务、重大项目、重要事项和本单位岗位工作职责,制定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设岗定分”的具体内容。按照“工作量化、责任到人、限时完成”的原则,以工作任务难易度、工作量大小及完成时限等情况设置工作岗位,针对岗位特点制定详细的工作职责与目标要求。采取双向选择方式确定工作人员,一人可身兼多岗,一岗可多人兼任。
二是强化监管。各单位在设置工作岗位时增设效能监督岗,确定2人报请县纪委审核后发文确认,明确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负责收集本单位干部按期制订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完成情况表,建立工作任务台账,及时向领导汇报和在公开栏上公布。
三是注重考核。根据本单位“设岗定分”工作完成情况,对每位干部进行绩效评价,量化分值,列入年度考核,作为评优评先,发放工作激励奖金的重要依据。
四是制度保证。不断完善《干部考勤考核制度》、《财务管理办法》等勤政制度,严肃执行“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等效能制度,认真落实销号制、评判制、问责制等工作制度,让“不在状态者”日子难混,让“干事创业者”脱颖而出,让“懒庸无为者”腾位让能,着力形成干部严格管理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