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8日讯 据《今日早报》报道“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情形,刚买了车子,各类车险的电话便随之而来;刚买下房子,房产中介电话便接踵而至……所遭受的种种骚扰让人不胜其烦,严重情况下,甚至会使人缺乏起码的安全感,刑法修正案也在此背景下出台,那些以买卖信息的行为将受到法律追究……”
昨天下午,拱墅区法院开庭审理一个刑事案件时,检察官慷慨激昂地发表上述公诉词。
被告席上站着一名年轻男子,他就是杭州乃至我省首个因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罪被拱墅区检察提起公诉的重庆男子崔正东。(详见本报2009年12月3日A6版报道)
8个月前,杭州不少车主不断收到陌生手机发来的短信,内容让他们感到不安:某某先生(女士),我社团接到一个复仇订单,有雇主出高价要你一手一脚……如果12小时内你没有任何回复,我们就正式接受雇主订单,为了你和你家人的幸福安康,尽快联系1599012XXXX。短信落款“阿东”。此外,短信中还准确报出了车主的车牌号及家庭住址,让人难辨真假。
警方查明,车主个人信息是一个叫崔正东的重庆男子从网上倒卖后出售给敲诈勒索团伙的。
昨天下午2点40分,庭审开始。崔正东个子不高,在被法警押上法庭时,他先是瞄了一眼旁听席,底下坐的都是重庆老家赶过来的亲属,个个都耷拉着脑袋。
2008年9月至2009年10月期间,被告人崔正东通过互联网购买、交换等非法手段获取大量如车主信息、股民信息、房产业主信息、手机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并通过互联网将信息出售给他人。
2009年9月初,黄梅花、黄摇进(因敲诈勒索罪已被判刑)等人从被告人崔正东处购买了车主信息,通过恐吓短信敲诈他人。到案发前,崔正东出售信息次数约80次、25万条左右,每次出售的价格都不一样,其底价是每1万条400元。崔正东交代,在一年不到时间里,共计非法获利15万余元。
27岁的崔正东是重庆人,去年10月20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6日被拱墅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下午3点16分,法庭经过合议后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崔正东有期徒刑1年,罚金5万元,崔正东表示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