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时报记者 陈逸清 通讯员 尚法
浙江在线06月22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法官宣判那刻,坐在旁听席最后面的一红发中年女子小声说道,“才判了一年四个月,我不服的。”
女子名叫王梅(化名),今年46岁,杭州人,站在被告席上的正是打伤她的男友——45岁的杭州人王某。因为故意伤害罪,王某昨天被上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事情要追溯到去年12月4日。下午1点,王某打电话问女友王梅在干吗,王梅说在跟小姐妹跳舞,过了一会,王梅主动回了个电话,“我不会跟男人跳舞的,你放心好了。”下午4点,王梅又回了个电话,说自己已经走出舞厅了,但王某还是不放心。
晚上8点多,王某去王梅常去的舞厅找女友,结果看到舞池中央,王梅跟一个男人抱在一起跳舞。
王某喊女友出去,王梅不肯,于是两人起了争执,王梅的表姐报了警,双方被劝散,但王某觉得自己吃了亏,“她表姐还推我,衣服也被她们拉破了。我很狼狈,只能一个人回家。”
在公交车站等了15分钟,车还没来,王某越想越气,于是折返舞厅,在舞厅门口的一条小路上,他看到王梅坐上了表姐的电动车,于是冲上前去,拉牢女友的头发把她拽下了车。
“我问她为什么要跟别的男人跳舞,她说又跟我没关系的,还骂我。”王某说自己当时气死了,打了女友一个巴掌,她们喊救命,然后他就管自己跑掉了。
王某说自己只是打了一记耳光,但事实上王梅的颧骨被打得凹陷了进去,经鉴定为“右颧弓及上颌闭合性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
“他拉住我头发,我人倒在地上,他拳打脚踢,右脸肿得眼睛也看不到了。”王梅说,她表姐也证实,“我跟表妹,还有电动车都倒在地上,他用拳头挥我表妹的脸。”
直到昨天,王梅提起王某还是一肚皮的气,“我们已经分手了,他还要到我单位里纠缠我,他说自己有钱会给我花,其实不工作的,一分钱没有,麻袋一只。”
不过王某的姐姐却给出了另一种说法,“我阿弟是真心对她的,现在他生意失败,没钱,格女人就要逃了,打人也是事出有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