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5日讯因为结婚证或离婚证上登记信息有误,有些人不得不补办手续“再婚”一次,或为此“再离”一次。6月22日,由于结婚证上的出生日期有误,衢化的斯女士拿着相关档案证明和公安部门的证明,办理了新的结婚证。当天,柯城区婚姻登记中心遇到了三对有类似麻烦的市民。
柯城区航埠镇的严雪娜,就因为21年前所办结婚证上错误的名字和生日带来了麻烦。严雪娜出生于1967年3月27日,1989年初,和现在的丈夫领取了结婚证。21年间,结婚证一直放在家里。前不久,需要用到结婚证,这时候,夫妻俩惊讶地发现,结婚证上“严雪娜”被写成了“吴彐娜”,生日则写成了“3月24日”。更麻烦的是,当他们找到当时的婚姻登记地航埠镇政府查询时,得知由于1998年的洪水,他们的相关档案遗失了。
“结婚证和离婚证上,姓名有误、出生年月与实际有出入等情况,基本上发生在1990年前后,而且以乡镇居多。一方面是由于早前婚姻登记都是由村里开具证明、乡镇办理的,而且1986年以前是没有身份证的;另一方面,当时的关键资料都是手写,证书上信息也是手写的。”柯城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透露。
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如果办理了婚姻登记后更名了,想重新补办证件,需要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如果发现结婚证或离婚证上姓名或出生年月等信息有误,则需要查询档案后开具相关证明材料。“严雪娜这个情况比较特殊,我们将酌情为其补办。”
衢州自2004年6月开始采用电子信息登记后,类似情况已大大减少。不过,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拿到证件后,仍需要仔细核对,以免出错。
(衢州晚报 记者徐桂丽通讯员余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