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7日讯“大家都是熟人,该你赚的你赚,不该你赚的不要赖皮。”昨天,水果批发商江先生见到记者后,嘴里一直念叨着这句话。他向晚报投诉称,自己跟人私下签了一份店面转租的协议,可是现在店面不能转租了,对方也不肯退还他4万元的预付金。
私转,学校不认可
江先生是河南人,在嘉兴做了10多年的水果生意。今年3月7日,他与相熟多年的同行陈先生签订了一份合同,后者将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内的店面转租给他。
记者在江先生拿出的这份协议上看到,店面转租费6万元,预付4万元,6万元包含陈先生原来店里的全套设施、半年房租以及押金。
江先生称,店面转租过来后,自己又花2000多元进行了装修。可是6月15日左右,江先生突然接到学校的通知,他转租的水果店只能开到6月30日。因为一开始学校跟陈先生签订的租赁协议就是6月30日到期,而且协议上写明该店面不允许私下转租,所以江、陈两人私下签订的转租协议学校不认可。
既然店面转租不成,江先生就想拿回付给陈先生的钱。他隔三差五打电话过去,陈先生却一直称要跟学校交涉,不行的话,只能还江先生1万元。
“6月28日,学校又通知了一次,他却昨天推今天,今天推明天,想要赖皮。”江先生觉得陈先生是在骗他,因此想请晚报帮忙。
“事情其实很简单,我们是住在同一个小区的邻居,我也不想有纠纷,不想打官司,更不想用暴力解决。”江先生说,希望双方能够和平解决这件事情,“他生意做得那么大,我们又认识,4万元对双方来说也都不是很大的数目。”
放假前一定给说法
陈先生是福建人,之前也做水果生意,现在一接到江先生的电话就头疼。
“这个我肯定,与学校签的协议上确实规定店面不能私转,我们双方都是知情的。”陈先生认为,这只是原则上的规定,实际上一切都是好沟通的,而且这间店面他也是从别人那里转来的。“我没有骗,这一点我们签协议的时候我就讲过的,他也认同的。”
现在,陈先生的想法是跟学校交涉,希望校方同意转租店面。“我去过几次,学校说放假之前一定会有答复。但学校迟迟没有答复。”
江先生认为,事情既然发生了,他愿意赔给陈先生一年房租6000元,装修费用可以不算,陈先生至少要还自己34000元。而陈先生之前说只还给他1万元,他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陈先生则表示,这是原先没有料到的事情,“我原先说1万元只是一个说法,具体可以再商量,可以有余地的,都是朋友之间的事情。”但是他仍希望学校能同意转租。
随后,记者询问了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有关工作人员,学校里所有商铺的协议确实都是今年6月30日到期,而且协议里确实写了“不允许转租”。“并不是说到期后,这些商铺就不开了,只是学校会在商家的选择或者店铺的数量上作出调整。根据学校的计划,最重要的是根据学生的意见来选择商家,至于具体怎么操作,学校会与商家联系。”该校的工作人员说。
“放假之前一定给个说法!”陈先生最后表示,如果学校到时还没有答复,他也一定给江先生一个说法。江先生最后表示,如果转租不成,协商也未果,他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南湖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