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通过的《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于形成和完善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特别是力促我省发展形态历史性跨越,具有重要意义。
《决定》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引起了广泛的讨论。仔细研读《决定》,人们不禁心生憧憬:我们已经站在一个新文明时代的路口!
关键词:生态文明
《决定》提出在新的发展阶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让人备感振奋
“30年前,林立的烟囱,是工业发达的象征。”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教授、博导陈英旭经常回忆起他1978年刚刚跨进浙江农业大学的情景。作为中国第一批环境保护专业的大学生,那时他和大多数人一样对环保一无所知。“很多人还以为环境保护就是扫扫马路。”
“我们改革开放30多年取得了西方100多年的经济发展成就,”陈英旭说,“可是西方100多年发生过的环境问题也在我们这30年内集中出现。”作为一位环保科研者,陈英旭感同身受,多年来粗放的增长模式已给环境带来巨大冲击。
值得欣慰的是,如今浙江的生态省建设不断推进,人们对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文明发展史就是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和处理的历史。我们经历了从依赖自然、畏惧自然到征服自然,再到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变化,相应地经历了原始文明、农耕文明、工业文明的发展阶段。现在我们正进入生态文明的新阶段。”
陈英旭认为,将生态置于文明的高度,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于生态环境问题认识的深刻性;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我省今后的行动纲领,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破解当前发展难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决心和信心。
关键词:
富饶秀美和谐安康
《决定》提出打造“富饶秀美、和谐安康”的生态浙江,让人心驰神往
“这是一幅美好的画卷。这8个字,就是生活、生产与生态的三生共赢,就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题中要义。”从事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近30年的省环保厅副巡视员王以淼对此深有感触。
他认为,在浙江,经济快速发展与环境容量有限的矛盾将长期存在。耕地减少,大量废气、废水和工业固体废物仍在不断产生,对我省自然资源和环境质量构成巨大威胁。
王以淼说,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尤其是我们仍处在加快推进工业化阶段,既要“补上工业文明的课”,又要“走好生态文明的路”,需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
关键词:示范区
《决定》提出了新目标: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
“浙江在全国先行建设生态文明有独特优势。”省发展规划研究院教授级高工吴红梅信心满满。
在经济基础方面,我省人均GDP位居各省区之首,城镇化率走在全国各省前列。近年来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突出发展服务业、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发展方式明显转变。能耗水平已连续4年位居全国前列。
在生态环境方面,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评价为优,继续保持全国前列。浙江省八大水系、运河和湖库总体水质基本稳定,水质类别主要为Ⅰ至Ⅲ类,占70.8%,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5.6%,在全国处于优秀水平。在全国率先实现所有县建成污水集中处理厂。
在文化建设方面,浙江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生态大省和文化大省建设以来,生态文化深入人心,通过森林、湿地、田园等有形的生态文化载体和环境美学、生态教育等无形的生态文化载体,社会公众的生态参与意识普遍增强。
而在制度创新方面,浙江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水权交易、排污权有偿交易、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等。
“站在新的起点,做好继承和创新工作,浙江完全能够建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吴红梅说,“那时浙江人的幸福指数更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