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3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同学之间相互嬉戏打闹的场景,在校园里随处可见。但是,就在余杭区某小学里,同桌之间的推搡酿成了一场悲剧,10岁的小女孩蓉蓉(化名)被同桌晨晨(化名)拍打,脊髓损伤,现已瘫痪。
7月12日上午,余杭区人民法院就此案开庭审理。
原告蓉蓉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了法庭,一个白净清秀的小女孩,安静地坐在轮椅上,很乖。被告之一晨晨未出庭,小学周校长也坐在了被告席上。
经常被同桌拍打
女孩直喊“背疼”
法庭上,蓉蓉的代理律师简单还原了事情的经过:
蓉蓉和晨晨都上5年级了,两人是同桌,“晨晨总是拍打蓉蓉的背,而蓉蓉性格内向,怕影响同桌关系,就一直没有告诉学校。”
2008年12月12日午休时候,“晨晨一把把蓉蓉推倒在地上。之后几天,蓉蓉一直喊着‘背疼!背疼’。”
15日,晨晨又一次拍打了蓉蓉。
17日下午上科学课的时候,蓉蓉喊“背疼”,老师让她回另一教室休息,并让她用办公室的电话通知家长。蓉蓉回到教室用手机给妈妈黄女士打了电话。黄女士赶到学校,带着女儿去教室找到了同桌,之后送女儿去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治疗,没有得到任何说法,又转入省儿童医院,确诊为脊髓损伤。
被告晨晨的代理律师对于晨晨的拍打行为并不否认。
原告:
同桌、学校都有责任
在医院的一系列检查中,蓉蓉被诊断出患有椎管内血管畸形,这是一种罕见的病症。“要不是这次出事了,我们还不知道孩子有这个病。如果不是被告总是拍打孩子,她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发病。”蓉蓉的爸爸说。
原告认为,被告的拍打行为是蓉蓉发病的诱因,肯定负有责任;虽然学校方面不是构成蓉蓉发病的原因,但是由于学校老师在事发时没有及时救治并通知家长,耽误了治疗的最佳时机,也有一定责任,“医生说了,病发8小时之内做手术,就会很快恢复的。”黄女士说。
“我女儿平时都很乖的,是学校的大队长,成绩很好,现在虽然不能去学校,但是已经自学完成了初中的课程!这么好的孩子现在弄成这样了,我一定要讨个说法!”黄女士有点激动。
同桌:无直接证据
学校:我们没有责任
被告晨晨的代理律师坚持,没有证据可以直接证明原告的发病就是由被告造成的,也没有义务帮助原告举证,所以还需要原告做进一步的司法鉴定。
被告某小学的代理律师也为自己抗辩,依照当时的情况,原告只是喊背疼,并无其他征兆,任课老师按照常识做出了及时正确的判断,也采取了正确的措施。要说耽误治疗时间,家长要负主要责任。“那段时间孩子喊背疼,家长就应该带孩子去治病,是家长没有重视。再者,家长没有直接带孩子去医院,还去了趟教室找同桌,这才耽误时间!”
案件还需要做进一步的取证,择日再审。
校长:学校已经尽力了
庭审后,记者采访了小学的周校长。“其实我是可以不出庭的,但是我很认真地听了庭上的东西。不管有没有责任,毕竟是我们学校的学生出了事,我们还是想尽力帮助她的。我们的态度也很明确。”
周校长表示,学校已经尽力了。事情发生后,学校领导看望过蓉蓉三次,并且发动班级的同学写贺卡祝福蓉蓉,还给她办过生日庆祝会,先后共发动两次捐款,共募得7万多元的款项,“这可是除了汶川地震那次,募得最多的一次捐款了!”
实习记者 杨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