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5日讯老公不在,找人假扮老公,想把房产私自处理掉,哪知却逃不过工作人员的“火眼金睛”。昨天,记者从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房产)窗口获悉,最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已经发生5起。
前几天,家住市区的张女士,和中介、买家一起,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房产过户手续。“我们在审核资料的时候,发现她‘老公’和身份证上的不符。”建设(房产)窗口工作人员后来得知,张女士的老公在监狱服刑。无独有偶,市民吴先生在购买学区房时,与卖房人一起去办手续时,由于卖方的“老公”是假的,办手续同样也遭拒。原来,卖方真正的老公在国外。
“按照相关规定,二手房交易中作为共同财产所有人的夫妻双方必须在房屋买卖协议上共同签字,过户时必须共同到场。但是,夫妻一方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到场的,可以通过公证书公证、委托代理的形式,由另一方来处理房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这种情况下,购买协议也是有效的。而假扮夫妻来卖房,对于中介和买房人来说,是存在很大风险的,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更是法律不允许的。
针对这样的情况,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注意属于家庭多人共同所有的房子,家庭其中的一人是无权处分和买卖的;要验明房屋出售者身份证、结婚证及其持有人的真实情况,避免起纠纷。
(衢州晚报记者徐桂丽通讯员毛肖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