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经济纠纷打老婆,在浙江比较多。漫画连诚
温和的浙江人准备给家暴立法
警方接到报案将以伤人案处理
要离婚法院出面保护人身安全
全国性的防治家庭暴力立法尚处在准备阶段,在浙江,首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草案7月26日就要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审议了,名字叫《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
浙江为何在此时动议为家庭暴力立法,仅凭一部法规,家庭暴力就会消亡么?昨天,省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家庭暴力立法的前因后果。
浙江人性格温和
这几年家暴没有直线上升
浙江为家庭暴力立法,“千万不要认为浙江的家庭暴力已到了水深火热的地步”,这位负责人多次强调。
浙江人的性格相对温和,因此家庭暴力发生率也远不如多数北方省份。
这几年,浙江的家庭暴力并没有直线上升,而是呈现波浪状起伏,某几年多,某几年少。看来,家庭暴力似乎和天气冷暖关系不大,也无法证明是否和GDP跑得快慢相关。
尽管如此,浙江为家庭暴力立法,已是大势所趋——从野蛮走向文明,是人类社会的必然规律,家庭暴力的存在和浙江的文明进步背道而驰。
全国妇联的一项最新抽样调查表明,在被调查的公众中,有16%的女性承认被配偶打过,14.4%的男性承认打过自己的配偶。每年全国约有40万个家庭解体,其中家庭暴力直接摧毁了其中的10万个,而在这些离异家庭中,暴力事件发生的比例高达47.1%。
经济纠纷和外遇
引发家暴较多
所谓家庭暴力,说的是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具体到浙江家庭而言,丈夫打老婆,父母打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虐待老年父母三类家庭暴力比较常见,其中,最突出的还是丈夫打老婆。因此,制定新法,主要想遏制的也是丈夫打老婆的现象。
丈夫为何要打老婆,家庭暴力为啥难管,法规要从哪些方面入手管住家庭暴力?为了弄清这些,起草一部适合浙江省情的法规,省妇联工作人员深入家庭、社区、派出所、用人单位,进行了长达数年的走访。
剖析成千上万个丈夫打老婆案例,无非由五大原因导致。
经济纠纷
最典型的案例是丈夫在外拼死拼活,养家糊口,在外受了累,还得不到妻子的支持和理解,于是拳脚相加。也有的是丈夫有大男子主义思想,认为自己赚的钱多,就应该在家里发号施令,妻子一旦不从,就施以拳脚。
这是浙江家庭暴力的第一大起因。
外遇
有的男人“有了钱就变心”,在外面和情人含情脉脉,回家后对糟糠之妻横看竖看不顺眼,恶语相加,妻子一旦还嘴,就施以暴力;更有甚者,把二奶堂而皇之带回家来住,妻子稍有不满,就招致家庭暴力。
家庭琐事
居家过日子,柴米油盐的琐事很考验夫妻双方的修养。如果一方的修养不好,在琐事上起了争执就急眼,吵不到几句就动手。
情感问题
婚姻容易遭遇三年、七年之痒,感情出了危机时,丈夫未必会出去寻外遇,但在家里看到妻子怎么也不顺眼,冷嘲热讽,挖苦,说话总是带刺,吵闹升级后就动手。
性格性心理障碍
丈夫如果有性格性心理障碍,这样的家庭,家庭暴力往往会成为解不开的死结。性格性心理障碍的丈夫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遇到不顺心的事,就想打人撒气,朝夕相伴的妻子就成了最佳的出气选择;另一种是常年酗酒,一醉酒就玩暴力,打老婆,醒过来后,写保证书,下跪认错都可以,但认错归认错,下次喝酒还喝到醉,醉了照打不误。
老婆打老公,女的欺负男的也有的。
新法要告诉全社会
打老婆不是家务事
省妇联相关负责人说,仅凭一部法规,就让家庭暴力绝迹,显然不可能。
如果立法着眼于发生了暴力后去制止,对施暴者严惩,面对发生在千家万户、同一个屋檐下的家庭暴力,难免遭遇执法难,这样,法律也就成了一纸空文。所以啊,减少家庭暴力,关键在于预防。
如何预防?浙江希望通过立法破除我们脑子里根深蒂固的两大传统观念。将家庭暴力置于阳光下,让它变成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或许是这一难题的破解之道。
一个观念是“清官难断家务事”,新法要告诉全社会,打老婆和打其他人一样,不是家务事,同样是犯法。如果老公们都知道打老婆是违法行为,下手之前,可能就得多思量了。
破除这个观念,新法拟出台硬招,对公安机关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加以约束:接到家庭暴力报警,不能认为是人家的家务事,就不重视、警方不得推诿,必须当做伤人案件办理,前往家中调查取证,并做好案件的文字记录。
另一个观念是“家丑不可外扬”,妻子挨了打,怕丢人,忍气吞声不敢说,久而久之,丈夫越发肆无忌惮。
新法草案拟推出的创新,不但让家庭暴力受害者大声说出暴力事实,若走入了离婚程序,还可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做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通过裁定后,丈夫如果再对妻子进行威胁、谩骂、意图报复,将受到严厉处罚。
(都市快报见习记者王中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