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禁止“四小车”(二轮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非残疾人驾驶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但最近,城郊接合部摩托车非法营运、非残疾人驾驶残疾车营运以及无牌照电动车又“死灰复燃”。今天起,杭州市开始严厉整治“四小车”。
“四小车”的危害在哪?非法营运容易造成事故,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城市环境,并衍生一系列社会治安问题,更有甚者,这些“四小车”在管理中发生多起暴力抗法事件。
据杭州市交警部门统计,2009年全年,仅杭州市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整治160余次,依法查处“四小车”各类违法行为14.18万起,暂扣违法车辆73375辆,其中暂扣摩托车72842辆。今年截至目前,已开展整治51次,依法查处“四小车”各类违法行为6.05万起,暂扣违法车辆19896辆,其中暂扣二轮摩托车19501辆。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杭州市公安机关研究制定了严厉整治“四小车”违法行为从严厉打击暴力抗法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方式、整治措施和工作要求。
集中整治后,交警部门并不会放松,将转入常态整治,时间持续至年底。其间,交警部门将重点锁定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及地点,整治对象包括无牌无证、非法改装、悬挂外地牌照违法在禁行道路上行驶的“四小车”,非下肢残疾者驾驶残疾人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在被查处中存在的妨碍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
针对“四小车”非法营运和交通违法的重点时段,场站、景区、商场、超市、专业市场周边以及城郊接合部等活动频繁的重点区域,各交警大队将会同治安、刑侦、特警等部门组成的整治小分队,开展辖区内的日常整治工作;对车站、码头、商品市场以及城郊接合部将作为整治重点区域,组织小分队长期驻守整治。
各交警大队在开展联合执法的同时,对现场查处的车辆一律要核查车辆驾驶人基本信息、车辆基本信息、车辆是否存在被盗抢情况、车辆和驾驶人是否有交通违法信息、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
此外,还要查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涉嫌盗抢车辆,擅自改变车辆登记结构、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在禁止通行的道路上行驶,违法载人,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据每日商报记者张哲通讯员马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