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9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车前窗被砸出一个洞,右后视镜和车定装饰完全被砸歪了,车身上有无数坑坑洼洼的“丘陵”——看到自己的爱车被砸成了这样,杨女士用震惊来形容当时的心情。
车子是7月20日晚上被砸的,“凶手”则是停车位旁厂房上的墙砖。
杨女士说,她在勤丰社区这一带已经住了15年了,对这里很熟悉。平时,也一直把车子停在富强路上,富强路上虽然没有规划的停车位,但是停车的事情也一直没有人来阻止。
那天晚上,杨女士把车子停在了富强路8号厂房旁的空地上,那个地方一般可以停三辆车,杨女士的车停在最中间。
“那天晚上8点多钟吧,外面发出了轰隆的响声,我吓了一跳,赶忙跑出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结果发现是墙砖掉下来了。”在富强路上开小吃店的胖胖的男人回忆,墙砖是分三次掉下来的,大部分都砸在了杨女士的车上,墙砖掉落的面积毛估估也有三四平方米。
前天,社区和社区片警特地把杨女士叫去开调解会,厂房负责人还是没到,而是叫了个代理人来处理此事。杨女士说:“我提出4000元的修车费用我出10%,他出90%,对方就说他无权答应。他还说,谁让我车停得离他们房子太近,这车该砸。”
浙江汉鼎律师事务所王增义律师则认为,杨女士将车停在路边,根据事件表述,并不违法,也未影响厂房的正常使用,同时,厂房管理方对此事先明知,且未提出反对意见,没有做出特别警示说明(正如事后所做的),既如此,可以认定,杨女士将车停放于厂房外,已经得到了厂房管理方的默认,双方事实上已经形成了一种管理关系,厂房管理方应当对杨女士车辆尽到善良管理人的义务,即不能因其财产本身原因而给该车辆造成损害。
见习记者 汪佳婧 实习记者 张一诺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