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伏以来,成都气温不断攀升,而市内大多数人仍顶着炎炎烈日,挥汗如雨地工作。按规定,在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的人有权享有用人单位每天发放的高温补贴,但记者调查了4家工地,不仅是“露天”作业的工人,就连部分用人单位也表示对“高温补贴”一说没有听说。(7月30日四川新闻网)
“高温费”是给在高温下露天工作的人发放的高温补贴,这个补贴不同于奖金,而是一种必不可少的劳动保护,说句不好听的,“高温费”是为了让高温下工作的人能正常工作,不至于中暑晕倒。而这项劳动保护竟成了某些福利一样,在最艰苦的劳动环境里反而变得可有可无,甚至“不仅是‘露天’作业的工人,就连部分用人单位也表示对‘高温补贴’一说没有听说。”
我相信这些人或单位没有听说过“高温费”,这就要怪记者调查错了地方,记者要是去那些冷气开得令人直打寒战的机关大楼,也许正遇上他们在发高温费呢!也许还可以听到他们为发多发少骂政府呢!笔者就听一个做裁缝的朋友说起,大热天的有在政府部门工作的人来做御寒的马夹,说是单位的中央空调太冷了,关节都酸了,而且出手大方,说是花的都是高温费。
如此怪异的现象发生在当今现实下,实在是很正常的事。高温费不发给高温下工作的人,就像加工资不加给低收入的人一样,否则二极分化是怎么来的?劳动不能致富已经成了社会现实,劳动得不到保护也是“顺理成章”的。如果说“露天”作业的工人不知道“高温补贴”一说,还不如说他们也不想知道,因为知道了也没用。民工能和包工头谈高温费吗?结果可能是高温费没讨到,生活费都不让你挣了。用人单位也不知道“高温补贴”一说?那就假设劳动部门发个降低最低工资的规定试试,看看他们知道不知道。
当社会资源被权力和既得利益者瓜分的时候,当权力和资本成了致富唯一途径的现实下,还在高温下“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注定是一个无人关注的弱势群体,失去的远远不止“高温费”。
在高温季节谈“高温费”,真是一个上火的话题。这可以让人想起多少社会不公,多少人与人的差别。本来是为高温下工作的人发放的高温费,现在变成了公务员们的一种福利,一种更多占有社会资源的借口,就像他们抢占保障房一样,似乎要把社会财富连汤带水喝个干净。所以,在高温季节还是不要谈高温费,除了惹火无济于事,就像人们早早议论十.一长假一样,这些大多和直接创造社会财富的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