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网名为"wuba51741"的网友在衢州新闻网三衢论坛上爆出猛料,衢州市柯城区石室乡石室一村两委胡某等挪用公款近5万余元用于旅游支出,此事已有村民向上举报了,希望有关部门可以进行调查。此帖一出,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查看原帖
村干部:并非外出旅游而是学习考察
今天上午,记者与石室一村村干部取得联系。村党支部书记和一位姓胡的村主任均表示,网友反映的情况并不属实,村干部外出不是旅游而是学习考察,这都是经过乡里领导批准,区领导同意才进行的。当记者表明希望进一步调查了解时,村支书和村主任分别以"工作忙"和"人在外地"为由,表示暂不方便接受采访。
随后,记者到石室乡政府了解相关情况。纪委书记叶桂兰告诉记者,经初步调查,石室一村村党员干部曾在今年7月份有次外出学习考察。此前,乡政府也接到该村的书面申请,乡党委、政府领导审核批准后,并报区纪委审批、备案。"由于该村还未提交考察报告,在乡政府财务核算中心的财务表上,也没有该村外出考察费用报销记录。所以网友所指的"挪用公款"并不属实。"叶桂兰说。
记者注意到网友在帖子中提及,"此事已有村民向上举报"。对此,叶桂兰表示,他们并没有接到村民的反映,"也有可能村民直接向区纪委举报"。
违反规定外出将对组织者实施责任追究
记者将情况反映给柯城区区政府。区纪委副书记杨熠告诉记者,信访室确实接到有些村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审批不严方面的投诉举报。对于网友的发帖反映的情况,区纪委高度重视,将组织人员调查此事,并公布调查结果。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建立思想作风教育整顿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党政干部外出学习考察行为,石室乡政府严禁任何村党支部、村委会组织党员干部公费旅游或以学习、培调、考察为名变相旅游。党员干部外出旅游,由个人负担旅游开支。
各村党员、干部外出考察学习须书面报告学习考察的时间、内容、地点、路线、人数、经费来源和开支情况,经费须村集体承担的,要公示三天,无异议,再经乡联系领导,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报区纪委审批、备案,区纪委同意后,方可外出。返回后必须写出专题考察报告。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学习考察费用由个人负担,已由村报销的,由区纪委予以追回,并对组织者实施责任追究。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事故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法律责任。(记者 洪燕辉 实习生 赵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