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女士是家暴的受害者,在杭州这样的心酸人还有很多
浙江在线08月24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8月17日,时报报道了在杭州某单位工作的唐女士,被在同一单位工作的丈夫和同一单位退休的婆婆暴打后入院,引起各方关注。目前,医院的验伤诊断出唐女士有颅底骨折和鼻骨骨折。【相关:因琐事与婆婆结怨 女公务员被家人暴打至脑震荡】【被打女公务员两处骨折加软组织挫伤 此事仍在调查】
唐女士曾于8月18日办理出院手续,后转到另一家医院,她说想好好养病。唐女士很伤心,打人事件快过去半个月了,丈夫“至今都还不肯承认他打了老婆”!
更让唐女士难以忍受的是,婆婆还在单位里说唐女士是自残的,而且已经承认自残。
如今平躺在病床上的唐女士,头还是很晕,走路感觉到脚底下的地一高一低,“前天,我梦见我老公拿着榔头打我的头,醒来后,我头很痛。”
昨天,唐女士已经把验伤报告交给派出所了,在上周,她还从同事那得到一个消息:她老公袁某已经被停职。身心受伤的唐女士说,跟老公的日子是没法过了,接下来她会考虑请个律师,“对他怎么样的惩罚,我想法律会给我一个公道。”
昨天,记者分别致电派出所及唐女士所在单位,警方称目前尚在调查中,而唐女士所在单位相关人士则称,单位对此事的处理非常重视。至于袁某停职一说,该人士表示,具体处理有待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
别以为关起门来打人就没事了。今年9月1日起,《杭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下称《条例》)将正式实施。有了这部针对家庭暴力出台的专门性地方法规,喜欢以武力解决问题,以为关起门来以暴力威胁就可以解决一切的家庭成员得收手了,因为社区、公安、司法机构都将积极介入保护受害者。
“家暴”现状
家暴投诉比重逐年上升
根据杭州市妇联2006—2009年信访统计数显示:因家庭暴力问题前来咨询投诉的信访案件,在妇联系统全年信访总数的比重呈逐年上升趋势,分别占4.2%、5.3%、6.8%和10.5%。家庭暴力一直是近年来妇联系统来访妇女投诉的重要内容。
另据杭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统计,2006—2009年,杭州市因家庭暴力拨打“110”报警的案件有8662件,其中农村和外来人员集中地是家庭暴力易发区域。
“这只是冰山一角。”杭州市妇联主席姚萍称,事实上,因为家暴的隐蔽性,实际发生的家庭暴力数量远在此之上。
家庭暴力还制造了“沉默的羔羊”。一些妇女在不堪忍受的情况下,采取了“以暴制暴”的极端报复手段,从被害人变成了被告人。
2009年10月31日,杭州人张文华因不堪忍受丈夫长期实施家庭暴力,一怒之下持榔头杀夫,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家暴”支招
条例多管齐下防家暴
今年9月1日起,《杭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将正式实施。
有了这部针对家庭暴力出台的专门性地方法规,“张文华”们以后再也不用走极端了。
亮点一
设立预防和制止家暴委员会
《条例》规定,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设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本地区有关部门和组织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周东玉正是这部《条例》的起草人之一。她告诉记者,杭州并不是全国、甚至全省最先出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的城市,但横向对比来看,《条例》的最独特之处,就在于设立了预防和制止家暴委员会。
“预防和制止家暴委员会就相当于一个调度中心,它的存在,能更好地组织、协调好有关部门和组织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周东玉如是说。
亮点二
家暴将纳入110出警范围
针对以往饱受争议的公安“110”该不该管老公老婆间打架的事,《条例》第十五条也予以明确:“公安机关应当将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出警工作范围。”
当暴力实施时,除了拨打“110”外,《条例》第十三条还规定,受害人可以直接委托他人向居委会(社区)、村委会、家庭暴力行为人所在单位、乡镇(街道)综治机构、司法所、各级妇联、工会、共青团、老龄工作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等投诉或求助。
为了避免各部门“踢皮球”现象,杭州家暴条例还率先推出了首问责任制,即“首先接到受害人报案或者投诉、求助的组织,应当及时受理,不得拒绝和推诿。”
亮点三
老公打老婆谁都能管
半夜三更听到隔壁女主人被打时的惨叫,这“闲事”能不能管?记者了解到,以往家庭暴力采取的是“只有受害人告诉才受理”的方式,而《条例》通过后,这“闲事”谁都能管了。
《条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有权对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
亮点四
随便打孩子也属家庭暴力
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30%左右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其中有95%以上都是丈夫对妻子的暴力。但事实上,家庭暴力还存在女打男的情况。
周东玉向记者举例,杭州妇联系统就曾受理过一名男士的家暴投诉。该男子挽起衣袖,满身的抓痕随处可见。
《条例》所要保护的对象包括所有遭受家庭暴力的家庭成员,不分年龄,也不分性别。
不分年龄的规定,意味着孩子也不能随便打了。《条例》第二十条说明,学校、幼儿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为其提供帮助和保护,必要时应告知家庭暴力行为人所在单位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延伸】
专访《条例》起草人之一周东玉:
《条例》最大遗憾是忽视了“冷暴力”
《杭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的正式实施,意味着杭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终于结束了无法可依的局面。然而,这部条例也有遗憾。起草人之一周东玉称,《条例》的最大遗憾就在于忽视了家庭暴力中的“冷暴力”。
时报:什么是“冷暴力”?
周东玉:家庭暴力有三种表现形式,大致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其中精神暴力又称“冷暴力”。“冷暴力”对妇女带来的伤害有时远大于身体上的痛楚。
时报:为何说没有顾及“冷暴力”是最大遗憾?
周东玉:国内所有出台家暴条例的城市,包括杭州,在定义“家庭暴力”时,全是引用了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家庭暴力的司法解释,行为上表现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条例》也一样,忽视了家庭暴力中“冷暴力”行为的存在,未将“冷暴力”形态纳入被惩处的范围中,也未对“冷暴力”行为的取证、调查作出详细规定,最终导致许多受害妇女遭受“冷暴力”后难以有效维权。
时报:在制定《条例》时没考虑到吗?
周东玉:并非如此。目前“冷家暴”逐渐成为夫妻关系的隐性杀手,且多发生在经济、地位、学历较高的高知(高智商及知识分子)家庭中。“冷暴力”的频频出现,已引起立法部门的高度重视。
但遗憾的是,在《条例》审议过程中,没有一个专家学者能说得清“什么是冷暴力”这一问题。在“冷暴力”这一概念尚未厘清的情况下,考虑到之后的操作层面问题,《条例》最终没有引入“冷暴力”。见习记者 金洁洁 文 艾华丽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