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8月27日讯(通讯员 王莉)8月26日,经杭州中院调解,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赔偿纠纷150件系列案件中的127件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圆满解决。
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蒋庆等150名原告陆续向杭州中院提起诉讼,称:因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开坚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而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008年7月1日中国证监会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履行临时报告义务以及2006年中期报告、2006年年度报告、2007年中期报告虚假记载等违法行为,决定对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等行政处罚。因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上述虚假陈述行为导致蒋庆等人在证券交易过程中受误导而遭受损失,故请求判令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蔡开坚向蒋庆等人分别赔偿因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该系列案件原告人数众多、分散于全国各地,案件总标的达2500余万元,而被告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是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民营上市公司,证监会的处罚决定经媒体报导后在资本市场产生了较大反响,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杭州中院从服务经济、稳定大局角度出发,充分考虑到保护广大股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兼顾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这一上市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通过与原、被告各方当事人反复沟通,做了大量的庭前调解工作,促使各方当事人同意以协商方式解决纠纷。8月26日,各方当事人就其中的127件案件达成一致协议: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15日前在原告诉讼请求的基础上按照71%的比例以现金形式向各原告分别支付赔偿金额,各原告放弃对蔡开坚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将如期按约履行。
该系列案件中尚未结案的23件案件中,其中19件已经达成调解意向于近日可签订调解协议,4件经当事人协商择日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