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5日讯订了车,尚未付款,车辆的信息已经变成了他。车子最后被卖了出去,引发了另一场纠纷——新车主看到了车辆信息,一口咬定4S店“二次销售”。这是上周,发生在一家4S店的离奇事件。
别人的车,车主信息却是我
“明明没有买车,为什么客户信息都是我的?”上周,丽水的施先生给本报“汽车路路通”打来电话,讲述了他所碰到的怪事。2009年5月,施先生在4S店订购了一辆2.0标致手动挡,“当时参加的是团购活动,优惠很大,于是我现场便支付了2000元定金,并签下了订车合同。”
4S店说,这辆车需要向厂商预定,大约一个月之后才能提车。可就在这一个月的等车期内,施先生家中发生变故,不仅离开了杭州,而且暂时也没有能力立即买车了。忙于处理家事的施先生也把购车的事抛在了脑后,甚至忘记了支付的2000元定金。
直到最近,他接到了4S店的“求救”电话。“4S店说,这辆车被卖给了别人,可车主信息依然是我!原来,4S店想让我帮他们澄清呢!”
订车不成,新车成了“二手车”
4S店说,纠纷是这样产生的。施先生订车后,由于确实无法付清剩下的钱,这辆车随后被4S店卖给了当地的一位徐小姐。徐小姐开上了车,在一次常规保养时,发现车辆的客户信息,竟然是施先生的!
自己的车,“车主”却是别人。看到这样的状况,徐小姐大为光火。她认为这辆车是二手车,4S店涉嫌二次销售,无论如何要让4S店“退一赔一”。4S店顶不住了,只好请施先生出面,证明他确实没有开过这辆车。
一方面觉得4S店有点冤,另一方面4S店承诺,如果施先生帮忙,就会退还当初付的2000元定金。施先生想了想,答应了。他出面作证,徐小姐得知这辆车确实不是二手车,也就不再追究。
对方不认账了
出面“摆平”了危机,施先生以为,4S店很快会退还他2000元定金。可等来等去,4S店那边就是没动静。“我屡次催促,可他们就是推三阻四。我终于知道,原来这2000元,4S店是不打算给了。”
这样过河拆桥的做法,让施先生很愤怒,却又无可奈何。接到施先生的投诉,记者立刻联系了4S店。销售经理蒋先生对此事早有所闻,“当时施先生的购车意向非常强烈,所以我们向厂商提供的是客户订单,这样便能加快提车速度。可是,车子到店以后,施先生很长时间没有提车。该车2.0手动挡并不是主力车型,在本店闲置了半年才销售出去。”
对施先生想要退还定金的要求,蒋先生表示无能为力,“订车合同中明确规定,若在可以提车的一个月内没有前来购车,便被视为自动放弃购置权。定金是无法退回的。”
至于对车主信息乌龙事件,蒋经理也表示,由于当时提供的客户订单是施先生的资料,没有及时更改才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这是他们工作上的失误,以后一定会尽力避免。
4S店答应保留定金
记者也就此事咨询了律师。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律师唐云雁表示,在订车合同中,双方拥有平等的权利与义务。由于无法付清车款,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确实是施先生方面违约,而这2000元定金自然也无法退回。而对于之后4S店返还定金的承诺,由于施先生没有任何证据,因此也不能作为法律依据。经过记者调解,4S店答应:如果施先生还有在此店购车意愿,2000元定金便可作为购车款;若目前无能力购车,也可介绍购车伙伴把2000元定金转到别人的购车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