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9日讯记者昨日从市有关部门获悉,2011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我省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于今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国家财政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扶持对象是对农民增收带动作用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成功后,项目单位可获得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以贷款贴息为主。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的范围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粮油、果蔬、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农产品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重点扶持的产业包括:优质粮油和蔬菜、茶叶、果品、畜牧、水产、竹木、花卉苗木、蚕桑、食用菌、中药材以及油茶等产业。
贷款贴息优先扶持粮食加工转化贷款贴息项目、固定资产贷款贴息项目和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合作贷款贴息项目。固定资产贷款贴息范围为2009年1月1日以后签订贷款合同(包括2008年签订贷款合同、申请连续贴息的贷款)、在2010会计年度实际发生并已经支付的利息。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范围为2009年6月30日以后签订贷款合同、2010年会计年度实际发生并已经支付的利息。
财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高于75万元,不低于20万元,龙头企业项目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高于150万元,不低于50万元。对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自筹资金达到要求的项目,可按扶持上限和实际需要申请财政补助资金。地方财政按政策规定落实配套资金,项目单位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所扶持的财政补助资金。
据金华日报 申屠正裕 陈福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