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0日讯上班后,10时前不准上厕所。昨天,金华市区江北一百店的营业员张女士反映:“我们商场出了这条新规定后,我们都很不理解,万一拉肚子该怎么办啊?”
张女士说,这个规定是10月17日开会时口头通知的。“新上任的楼管说,9时30分开门到10时期间不能上厕所,如果要上厕所一定要请假,还说‘如果不能适应就不要做了’。我们都觉得这很不合理。”张女士说。昨天早上,有个女营业员拉肚子,上厕所回来碰上一个男楼管,男楼管对她说:“你就是憋也要憋着。”
昨天下午,金华第一百货江北店有关负责人赵琳说:“这应该是员工在理解上有偏差,不是不准上厕所,而是在规定的定点半小时内上厕所要请假。”赵琳解释,商场是9时30分开门,员工在8时40分到岗准备开门,从2003年开始,商场有了定点半小时的规定,即9时30分至10时,营业员需站在柜台边向顾客问好,其间不能私自外出,这项规定一直在二楼以上楼层展开。她说:“一楼由于各种特殊性,这项管理一直比较宽松,但最近商场意识到这个问题必须要抓。”赵琳说,肯定不会强制不准上厕所,但营业员上厕所之前须告知楼管,或在外出签到本上签名,“这也是希望能够规范管理”。
赵琳希望营业员直接跟她沟通。
据金华日报徐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