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早上8:22,署名“新州业委会”的网友在滨江新州花苑业主论坛发帖,标题为《烟火扰邻有关问题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位业主、物管:
鉴于近日随意施放烟花的情况较多,造成邻里关系不和谐。为从根本上消除新州花苑烟花扰邻现象,增进邻里感情,经研究,规定每日21:00-7:00为烟花禁放时段,请各位业主共同遵守、配合。如有违反,按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1.请物管通知在禁放时段施放烟花的业主主动在网上向邻居公开道歉,取得邻居谅解。
2.对未道歉的业主,请物管配合公布该业主房号、姓名、所在单位。
3.经物管公布仍未道歉的,请物管将情况抄告该业主所在单位,由单位负责教育。
特此通知!
过了不到5分钟,“新州业委会”发帖澄清:呵呵,别人是标题党骗点击率,本人是用户名党(意为借用业委会名义),各位见笑了。不过真想听听大家意见,解决烟花扰邻问题,这几天实在是有点烦了,部分业主太不自觉。
有业主跟帖:最好全天禁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