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9日讯 思路决定出路,丽水撤地设市十周年的巨大变化,源于丽水历届市委、市政府科学的发展理念和高瞻远瞩的发展战略——生态立市之路。
从生态市建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再到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生态旗帜始终高高飘扬在丽水10年跨越发展的征程之上。
发展生态经济、优化生态环境、弘扬生态文化,生态之路已然在丽水这片1.73万平方公里的热土上扬帆起航。生态丽水正以她的“绿色”魅力,吸引着越来越多人的目光和脚步。
10年风雨兼程,10年奋起直追,10年生态立市路。
回望10年巨变,更加坚定了丽水人民走生态立市之路的信心。
10年高举生态大旗
改革开放30年来,积极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丽水全市人民面临的一道重要课题。丽水撤地设市之后,我市深入实施生态立市、工业强市、绿色兴市“三市并举”的发展战略,生态大旗始终高举在丽水大地上。
2000年,丽水撤地设市开局之年,市一届一次党代会就明确提出,以“生态立市,绿色兴市”为发展战略,坚持走生态效益型经济之路的发展思路。
2003年底,市委一届十次全会正式确立“三市并举”发展战略,“生态立市”贯穿于加快丽水发展的全过程。
实践证明,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这两者并不矛盾。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这个思路被越来越多的丽水人民理解和执行。越来越多的事实让丽水人意识到:丽水的最大优势是生态环境,丽水的发展不能重蹈粗放型产业的覆辙,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
2008年2月底,我市明确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总目标、总任务、总要求,在全国率先编制实施《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纲要(2008-2020)》,并于市委二届九次全会通过。纲要计划以“三步走”的形式,力争到2020年与全省基本实现现代化同步,建设一个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相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新丽水。
2010年,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24位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表决通过了《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草案),将市委的生态文明建设意图和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地方人民意志,号召全市人民共同努力,推动丽水生态文明建设由先行区向示范区跨越。
立足于丽水生态这个最大优势,全市人民始终不渝地把举生态旗、打生态牌、创生态业和走山路、唱山歌、念好山字经有机结合起来,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这是丽水10年征程的总结,也是丽水生态之路的新篇章。
生态丽水魅力四射
森林、水能、矿产、野生动物等生态资源的总量居全省首位,森林覆盖率达到80.79%,林木绿化率达到81.62%,林木蓄积量占全省的25%……
作为浙江省首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丽水市所属9个县(市、区)生态环境质量全部进入全国前50位,其中4个县进入全国前10位,庆元县居全国第一位。
2006年4月,我市正式在省级媒体上打出“中国生态第一市”的品牌宣传。“秀山丽水,浙江绿谷”;华东地区最大的天然“氧吧”;全国第一个地级市、综合性的“中国民间艺术之乡”、“中国摄影之乡”……美誉接踵而至。
“中国生态第一市”的金名片,迅速地飞向全国各地、世界各地。。。。。。
2009年,长三角网络媒体走进中国生态第一市,对丽水进行集中采访。人民网地方部主编杨菲结束采访后,在人民网发表了题为《丽水暗香》的文章。 “丽水,有可以吸附冲动和力量的山谷,有可以溶解顽固和郁闷的清溪,有可以表达痛苦和疑问的古桥,有可以照亮深度与黑暗的明月。”将丽水的人文生态展露的旖旎别致。
生态的丽水,也为旅游业发展、农产品促销增添了无限的魅力。到中国生态第一市享受森林浴、氧吧,已成为长三角都市人的时髦选择。产自丽水的绿色、无公害、有机农副产品,成为长三角市民热捧的佳品。
生态,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正不断提升,成为驱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引擎。
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丽水的生态文明建设正实践着新的跨越。
11月2日至4日,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主席周国富率驻浙全国政协委员和省政协中共界别组委员,就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来丽水视察,并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有关问题进行座谈交流。“生态文明正在丽水崛起,丽水一定能如期实现由生态文明先行区向示范区跨越的目标。”这是委员们的一致共识。
举生态旗、打生态牌、创生态业,富有丽水特色的创新发展之路正在丽水大地上魅力四射。从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向示范区跨越,丽水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步伐也将越迈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