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9日讯本是一家人,却因为一笔2万元钱的纠纷,一个说是借款,一个说是代为保管的款项,叔侄二人因此闹到了法庭上。最近,家住市区的叶师傅可谓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根据法院的判决,他需要支付给侄子2万元,起因仅仅是当初自己稀里糊涂签了一个名字,就成了一张借条。
一纸借条 叔叔被侄子告上法庭
如果不是收到法院的传票,叶师傅都不知道自己的侄子竟然和他打起了官司。为什么会打官司?凭的就是一张签有叶师傅名字的借条。
据叶师傅的侄子叶某起诉称,在2006年6月25日时他曾借给叔叔2万元钱。当时,叔叔承诺会在2007年正月归还,还出具了一张借条。不过后来叶师傅要求再缓缓,所以在2007年2月17日,借条上的日期又改为延期到2010年左右归还。因为一直没能要还这笔钱,所以在今年3月份时,叶某便把自己的叔叔告上了法庭,要求立即归还借款2万元钱。
可这件事到了开庭,却爆出另一幕,叶师傅觉得自己很委屈:借条一说根本就是莫须有,事情起源于他们分家。据叶师傅说,2006年6月份他们家写分家协议,而他母亲即叶某的奶奶可以分得2万元,奶奶让孙子代收保管。“可第二天侄子说奶奶的钱就是他的,要我直接写张借条,这样就清楚明白了。”叶师傅说,当时侄子写的借条,他就签了个名字。可没想到,今天却因这事被侄子告了。
是否有“借条”成了庭审焦点
那么究竟谁说的是事实?叶师傅是否真的借过钱?为了证明自己说的是真的,叶某在庭上出具了一张借条。而叶师傅则认为,借条是侄子按住自己的手让他签名的。另外,叶师傅还提供了两张字条,以证明侄子的母亲已经向他借过2万元钱。言下之意是,叶师傅自己与侄子一家已经没有任何经济瓜葛了,没想到侄子拿着当初的两万元“借条”将他告了。
这一次开庭好像是一次家庭会议。据有关人士说,叶家不少七大姑八大姨都出席了,甚至叶师傅的老母亲也被当证人请到了法庭上。不过最终由于老人家年事已高等原因,法院没有采信她的证词。
“借条”一说始终是庭审焦点。法院认证认为,叶师傅不能证明借条中的2万元钱就是分家协议中其母亲享受、由侄子代为接收的2万元,遂对叶某提供的借条证明力予以认定。法院认为,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是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未违反法律等规定,应认定合法有效。而对叶师傅所说的2万元钱是代收款一说,没有相应证据不予采纳。
下笔签名要慎重
据此,法院最终判定叶师傅归还叶某2万元,并支付相应诉讼费。这事给不少市民敲响了警钟:即便是亲戚关系,借条纸也是不能随便签的。
“特别是农村里,碍于面子关系,这种亲戚借款或者家庭琐事引发的纠纷还是比较多的,下笔的时候还是要慎重。”昨天,承办此案的有关法官表示,如上述案例,按叶师傅的说法,这是代保管的款项,但却最终转化为借款,引发了借条纠纷。借条作为一种法院审理的事实依据和双方相关凭证,当事人还是要付法律责任的。
“为此,落笔的时候首先要实事求是写内容,其实最好注明相应变动情况,比如从保管费转为借款时,性质就发生了明显变化,从继承人关系转为了财产权关系。对当事人来说,除了代保管的那笔款外,相当于实际中要多付一笔钱。”该法官说。
天天商报 汤桂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