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5日讯 “我以为做笔录要半天呢,所以怕麻烦就没报案了。”“我以为破案要交费。”丽水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民警在返赃工作中,就碰到以上一些“笑话”。
近日,民警在开发区辖区龙石抓获一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嫌疑人,并以此为突破口通过进一步细审深挖,最终摧毁了这一盗窃电瓶车团伙,并抓获团伙作案人员3名,查获被盗电瓶车11辆。但是却出现了一个让办案民警烦恼的问题:11辆电动车中,只有一个失主报过案。案件陷入了尴尬的境地。因为没有受害人,就没有案件,加上电瓶车没有上牌,也无从寻找线索,这样就不能依法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眼看刑拘期限越来越近,但是失主始终寻找不到。最后办案民警决定联合媒体和网络的力量,加上大量的走访,终于找到了6名失主。破案用了一星期时间,找被害人却花了两个星期,才最终使案件可以顺利移交起诉,让窃贼得到应有惩罚。办案民警说,如果找不到受害人,案件只能降格处理,本来要刑事处罚的变成了行政处罚,大大削弱了打击力度。
而在全区各个派出所,目前还有670多辆电动车,因为主人没有报案而无法联系到失主。很多人被盗、被扒、被抢后抱着破财消灾的想法,放弃了报警;也有人觉得报警太麻烦,还要花时间专门跑一趟派出所做笔录;还有出于种种原因不愿意报警的情况。不想,正是因为受害人消极的心态,没有及时报警,让公安机关开展工作时陷入了“倒案”(一般侵财案件是受害人找赃物,没报案就是倒回来赃物找受害人)困境。而且导致了买了被偷,被偷了去买赃车的怪圈,在无形中纵容和支持了窃贼。
办案民警介绍:其实类似的“倒案”并不少见,比如钱包被盗,内有银行卡、身份证、会员卡、甚至你自己都不曾注意的一些票据等同时被盗,这些物品或会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下一轮的犯罪。所以一定要及时报警,报警可以界定很多相关的权责界限;作为报警人,你肯定需要做相应的笔录,这个时间不会太长,最短的话20来分钟就够了,破案也不需要受害人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