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9日讯今年只剩下一个多月时间了,今年的年休假你休了吗?晚报记者日前在99号网站上发起有关调查,结果令人大跌眼镜,接受调查的85%的网友表示自己今年还没有请年休假,只有15%的网友已经享受了今年的年休假。
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职工就可享受一定天数的带薪年休假,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对不少职场人士来说,年休假“看上去很美”。到底是什么阻挠了年休假的顺利享受?员工又该如何争取本应属于自己的休假福利呢?
年休假你能不能休
“转眼就到年关,年休假不请白不请,不如抓紧机会享受,免得过期作废。”昨天,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郑小姐顺利请到了5天年休假,她正准备趁当下旅游淡季去趟海南。
在某企业工作的小陈最近也动起了休年休假的脑筋,他向领导提出休假申请,却被以“年底工作繁忙”这一理由给驳了回来。“我们每个月都有考核任务的,奖金直接跟业绩挂钩,平时工作很忙,经常加班,很多同事都没休年休假。”小陈无奈地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虽然一些单位的休假制度履行得很到位,但由于实际工作需要,主动放弃年休假的人也不在少数。在机关工作的何先生已经连续6年没休过年休假了,他告诉记者,单位是允许员工休年休假的,但因为工作性质特殊,只得屡屡错过休假机会。
记者在99号网站发的调查帖得到不少反馈,“没有年休假”成了“99大兵”等网友同样的“痛”,也是最多的声音。有的网友跟帖表示,请年休假还会被扣钱。“最美嘉兴人”说:“请一天扣500元!算了,不和钱过不去,忍吧!”
企业不应剥夺员工休假权
根据从2008年1月开始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全国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分为3种情形: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休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休10天;满20年的休15天。
而在现实中,年休假引得几人欢喜几人愁,不少职场人士的年休假总被“雨打风吹去”,原因何在?
国傲律师事务所的岳律师认为,除寒暑假、病假等特殊情况外,各个单位应当保证员工享受年休假,但在现实中,由于单位相对处于较为强势的一方,这就可能导致有休假制度却不一定履行的情况。如果单位强行剥夺职工的休假权利,职工可以在次年起诉单位,不过这种情形在现实中相当少见,比较常见的是在双方劳动关系破裂的前提下,职工要求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折算自己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工资报酬。
根据我国《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不过该办法也指出,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单位不批准职工的年休假申请,却没有合理的理由,个人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岳律师告诉记者,如果遇到这种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岳律师认为,对企业的发展来说,从长远来看,建立良好的休假制度是必需的,让员工享受假期,积极工作,也有利于实现劳资双方双赢的局面,原则上单位应统筹安排全体职工的年休假,比如可以根据生产需要跨年度安排员工休假。
据南湖晚报 记者 俞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