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
浙江在线12月10日讯 (通讯员 龚潇栋 施云峰 刘君) 12月10日下午15时15分左右,在杭宁高速公路南京方向过青山服务区6公里处发生了一起小车追尾事故。当时,一辆行驶在超车道上的江苏牌照SUV因为前方车辆突然急刹,马上采取制动措施,但其后尾随的一辆浙江牌照两厢标致车没有来得及避让,撞上了SUV的车尾保险杠。标致车引擎盖内当即开始冒烟,随后发生自燃。尽管SUV驾驶员使用了随车灭火器灭火,但是因为标致车上并没有装配灭火设施,终究没有控制住火势,标致车当场被烧成了空架子。事故中,由于自燃车辆驾驶员及时逃出,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湖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接警后迅即出动,联系湖州市消防支队特勤中队前往灭火,并调度人员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在事故后方路段做好预警,防止了次生事故发生。
截止发稿时,现场施救已基本完成,后方排队车辆恢复了正常通行。本次事故的具体原因,交警部门将会进一步进行调查。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高速上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车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安全车距为100米以上;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最小安全车距不得少于50米。另外,请司机朋友在车上随车装配灭火器,这起事故中,如果自燃车辆上备有灭火器,也许损失将不会如此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