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6.3
关键词   范围 
杭州晴到少云 38~28℃ 全省
  首页 | 原创 | 浙江即时报 | 资讯通 | 高层 | 人事 | 浙江纵横 | 媒体广场 | 图片 | 专题 | 浙江概况 | 平安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杭州 正文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6.3
浙江规定:提供无偿搭车发生事故车主无责可减赔偿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6.3

  新华网杭州12月14日电(记者裘立华)为鼓励驾车人无偿帮助他人,同时又尽可能防范事故发生,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14日公布的《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提供无偿搭车的车主发生车祸后,如果无责,车主可减轻对搭车者的赔偿。

  《意见》规定: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无偿搭乘者损害的,应适当减轻本车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本车驾驶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无偿搭乘者有过错的,应相应减轻本车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意见》还明确规定,商业性泊车、代驾等服务过程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提供服务方对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而接受服务方确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规定机动车在维修业者管理期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维修业者对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针对近些年来“学车热”中,少数驾校和培训人员不负责任的行为,《意见》规定:对机动车驾驶受训人员在培训活动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培训单位对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而对机动车陪练过程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驾驶人对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陪练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驾驶人未取得驾驶执照的情形,由驾驶人与陪练人对超出交强险限额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浙江新闻-每日关注】杭州: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将点名通报-浙江新闻

小伙遇车祸遭拦腰碾压
世界500强高级女白领被迫请假照顾双胞胎女儿
23天里1家法院受理31件危险驾驶案 9种醉驾要加刑
杭黄铁路工程获批 2018年坐火车一个半小时到黄山
浙江新增5例H7N9禽流感病例 杭州活禽交易全部暂停
行人擅闯机场快速路被撞后遭反复碾压 责任怎么判?
"单独"二孩准生证起码要7种证明 最快节后申报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6.3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我要注册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6.3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6.3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