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7日讯都说现在挣点钞票蛮不容易,像做老板的,说不定就是从睡地板开始的。但是挣钞票再不容易,再辛苦,只要你正正经经挣,总不会犯法的。
但是这次有个20几岁的小伙子,本来是做小老板的,就是因为手头一时紧张啦,做出了犯法的事情。
23岁的吉林人单某,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是,按照他自己的说法,做事还是蛮勤快的,也蛮吃得起苦,离开老家一年半的功夫,他也挣了点钞票。不过,今年8月份,他的积蓄几天之内就被一个老乡骗走了。
被告人单某: “和老乡他们在一起做生意,在杭州赚了一些钱,被我老乡给坑走了。住店的钱也没有,想回东北,家里条件也有限,再说我都24岁了,不想连累家里。”
几天之内,从身家四五十万的小老板,变成身无分文的人,单某说他脑子真当蹩不过来。所以,8月10号晚上,他路过解放路一家虫草燕窝专卖店的时候,脑子一热,把随身带的一根铁棍掏出来,抢劫了一个正准备下班的营业员。被抢的包里有400多块现金,一只手机。
被告人单某:“以前根本不懂法律,因为我没有什么什么学问。”
考虑到单某认罪态度蛮好,又是初犯,所以判刑3年6个月,罚款5000块。
被告人单某:“一时冲动,付出了几年的青春,不过后悔也没有用,我要面对现实,尽量早日重归社会,早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