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0日讯前几天,柯城区府山街道县学街社区的吴女士打进衢州晚报热线说:我去中百商厦买东西,把车停在了商场对面小商品市场旁边的停车场。刚停完车,一位工作人员就向我收取了3元的停车费,可是我发现在我停车处不远的地方就有一个告示牌,上面明明写着我这样4座的车,停车4小时内只需要2元,难道说这告示牌只是个摆设吗?
记者调查:根据吴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来到她所说的停车场,发现就在停车场入口的位置,确实有块告示牌,内容为:根据衢价服(2005)52号规定,市区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公布如下:12座(含)以下的车辆,4小时内每次2元;4小时以上按每日4元计收;12座以上的车辆,4小时内每次3元,4小时以上按每日6元计收。后面还规定了包月收费的价格,落款的时间为2010年2月。
按照告示牌上的内容,吴女士确实只需要支付2元的费用,可是为什么又被收取了3元的费用呢?带着疑问记者询问了现场的工作人员,她介绍,去年的收费是2元,今年都是3元,对于公告牌上的价格也会在月底的时候做修改。工作人员表示收取3元的价格是公司订的,但公司的名字她始终不肯说。
随后记者联系了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工作人员小叶告诉记者,对于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制定,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政府投资的,价格由物价局制定,另一种是私人投资的,价格由私人根据成本费用等制定,且要明码标价,事前告知。吴女士停车的停车场属于政府投资,价格也是物价局制定,全市同类的停车场统一标准,并且到目前为止物价局没有意向修改停车收费的价格。
(据衢州晚报 记者 段圆 通讯员 徐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