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1日讯昨晚7点15分,有读者打来报料电话称,市区大新路一工地的人员将水管接在消火栓上,不知是否违法。
记者随后赶到大新路,在大新路青龙街口往西10米处,找到了读者所说的那个消火栓。记者发现消火栓栓体西侧的出水口盖子已被旋开,一根水管接在出水口上,连接处有铁丝紧固。
附近一家蛋糕店的老板告诉记者,这根水管被接在消火栓上已经有几天时间了,至于有没有人来开过消火栓阀门,他记不太清了。
记者用脚踩了一下连接在消火栓上的那根水管,虽然没有感觉到有水在流动,但能明显感觉到水管里有大量存水,水管经过的地方还有水印。
记者沿着水管一路往西走,距离消火栓四五十米远处,水管突然拐进一个弄堂,之后攀上围墙,进入一个正在施工的工地。记者随后进入工地,这时,接到报警的解放派出所民警也赶到了该工地,民警坚决制止了工地的这种行为,要求施工方马上将消火栓恢复原样。
当问及为何要私自在消火栓上接水管时,工地一名姓王的负责人表示,他们已跟嘉源给排水有限公司打过招呼,水管是昨天刚接的,还没用过水。
消火栓是干什么用的?单位、个人可以私自打开消火栓阀门用水吗?记者上网查询发现,《消防法》中有明确规定,消火栓是消防专用设备,凡是同消防无关的其他用水都不得使用消火栓。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过相关供水部门同意后方能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打开消火栓阀门。
记者接着前往南湖区消防大队荷花堤中队,向正在值班的消防人员请教。消防人员说,除非是救火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否则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私接消火栓用水,即便有单位、个人通过正规程序报相关市政部门申请使用消火栓,也不应该由这些单位、个人私自打开或者关闭消火栓阀门,必须由相关市政部门的专业人员或者消防人员到场用专用扳手来打开和关闭。
实际上,这名消防人员也没有听说过哪个工地需要向消火栓“借水”。消防人员说,单位、个人私开消火栓阀门,造成消火栓水压不稳或水压下降,恰巧周围又有火灾发生,那后果不堪设想。
据南湖晚报 记者 陈雪峰 李舟英 实习生 丁志轩 摄影记者 冯玉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