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4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 一台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回扣3万元,一瓶精油回扣20元,一包电极片回扣5元……12月22日,因采购吃回扣,瑞安市妇幼保健院母婴健康中心原主任吴某站在了被告席上。
2002年,吴某以人才引进方式从黑龙江省某医院调到瑞安市妇幼保健院。
2008年上半年,瑞安市妇幼保健院筹建母婴健康中心,吴某被受命筹建,并于2009年3月出任母婴健康中心主任。
筹建期间,该中心需采购相关设备。吴某外出考察回来后,推荐了广州杉山公司代理的“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之后,她便开始与该公司在浙江的代理公司——杭州锦通医疗器械公司余某(另案处理)有了“技术合作”。
双方商量:一台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回扣3万元,一台低频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回扣1万元,另外一些小耗材也都有回扣。
从2008年下半年到2010年,该医院向余某所在公司购买了总额180万元左右的设备及耗材。吴某因此获利38万元。
吴某表示,作为人才引进,现在的工资比原单位高很多。但对于38万元回扣,吴某称自己身患绝症,来日不多,他这样做是为了给孩子“留底”,让家人生活更好一点。
12月22日,吴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没收非法所得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