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4日讯
年纪轻轻的她,和家人在浦江经营着一家水晶加工厂。因一时糊涂沾染上了毒品,最后走上了贩毒的道路。
2010年12月29日晚上6点,浦江县公安局石马派出所接到110报警:浦江浦阳街道白林村附近的出租房内,有一个30岁左右的女人在吸毒。
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这个面积约20平方米的出租房内,除了一台麻将桌外,并没有其他物品。
一名烫过头发的女子坐在麻将桌旁,见来了民警,神色慌张。
经查,这名女子姓王,民警在她随身携带的包内,搜出白色粉末3包,红色药丸两颗。
当晚7点多,王某尿检呈阳性,她很快交待了自己吸毒的事实。
但是,经验丰富的缉毒大队民警怀疑,王某很有可能在吸毒的同时,也在贩毒。果然,经过侦查和审问,民警发现王某和男朋友都做过毒品“生意”。
据了解,王某是云南邵通人。2010年12月初,王某因为朋友结婚,特地赶回老家庆祝。没过几天,她就接到了男友颜某的电话,“身边很多朋友都在吸毒,你从云南带点货过来吧。”
当天,颜某就将3500元现金打入了王某的银行卡。
通过朋友介绍,王某认识了一个叫“老七”的老乡,花了3000元在“老七”处买十多克毒品,并带回了浦江。
“这些毒品,平时都是跟男朋友一起吸的,偶尔朋友想要的话,通过电话联系,我们将毒品卖给他们。”据交代,大约一个星期前,王某和男朋友带着一包1克左右的毒品,一起去了浦江仙华街道大许村,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了大宝(化名)。
随后,民警在两人住处的床头柜内缴获了约11克海洛因。
让民警唏嘘不已的是,王某是2010年5月才到浦江的,今年30岁的她,跟母亲、妹妹在浦江开了一家水晶加工厂。
同年10月9日,王某认识了在浦江另一家水晶厂上班的颜某,不久后同居。
前段时间,由于生意不景气,刚刚起步的工厂没了生意。王某心烦,和颜某一起学会了吸毒。
目前,浦江县警方已将王某和颜某依法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