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地横幅挂在了人行道边。(单玉紫枫摄)
浙江在线01月04日讯
福明路东侧百余米长的人行道上,靠围墙一侧挂着三条“雷人”横幅,上面毫不避讳地写着“老周饭店临时停车处”。昨天,市民秦小姐给记者打来电话,称饭店此举是擅自圈地,霸占人行道。谁料记者到现场调查时,饭店方竟称“停车处”获多个部门批准。
饭店:“建设局说可以拉!”
昨天,市民秦小姐行至东方瑞市小区对面的福明路上发现,每隔几步竟挂着一条“老周饭店临时停车处”的横幅,一共三条,似乎要把这百余米长的人行道“占有”了。上午11时,记者来到老周饭店,见“临时停车处”停了一辆面包车。4位工作人员站在门口,殷勤地招徕生意。饭店负责人老周告诉记者,饭店所处的这条路叫昌兴街,目前正在道路施工,饭店生意大受影响。拉横幅一是方便客人停车,二是“让客人顺着横幅找过来吃饭。”
“我们是纳税大户,修路造成了损失,为此江东建设局同意我拉横幅,他们还告诉了江东城管局和交警部门,所以我们这样做是合法的,已经拉了一个月了!”
但当记者问及是建设局哪位工作人员同意的,老周却讳莫如深,称“不好告诉你!”
建设局:饭店“太过想当然”
人行道改成停车处,难道是建设局对于老周饭店修路损失的一种“另类补偿”?
江东建设局的工作人员对此却连连喊冤,称绝无此事,是饭店“太过想当然!”这位工作人员说,昌兴街原先密布旧电线杆子,地下污水管道不畅,影响附近小区居民生活,所以其道路改造被列为缓解交通建设的第三批工程,并在去年市人大会议上审议通过,去年12月5日起正式入场施工,争取在今年春运前夕完工。
老周饭店地处福明路与昌兴街交叉口,道路封闭施工直接影响到了饭店客流量。所以,饭店多次到建设局反映,建设局给予的答复是“自行解决”。“可能就是这句话,让饭店想当然地以为建设局默许了他的做法。”
城管局:“猫捉老鼠”一个月
“圈地”横幅拉了一个月,为什么无人过问呢?
听明来意后,江东区城管局一位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人行道被用作饭店停车场,是绝对不允许的;老周饭店的行为,属于侵占公共资源。《交通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妨碍道路的正常通行。即使车子按横幅指示停在了“停车处”内,也要被依法抄告。其实,早在一个月前,饭店刚有“动作”时,就已被江东城管东柳中队“盯”上了,中队还专门派人去老周饭店教育整改。“但执法人员前脚走,横幅后脚就给挂上了,跟我们玩起了‘猫捉老鼠’。”
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城管部门已再度前往老周饭店,勒令店方将横幅撤下。
据宁波日报 见习记者 单玉 紫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