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4日讯
2010年12月23日,一缕阳光穿过窗户和走廊,照进龙游县看守所的一间提审室内。16岁的小康被铐着双手,坐在铁栅里面。沉默了许久,他终于开口问了一句:“我妈有没有生病?”
自从去年10月底,被龙游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的民警抓获以后,小康已经三个月没有见到父母。前两天,从他向看守所工作人员借来的法律书里,他知道自己可能要蹲15年乃至一辈子的牢房。
看起来平静的小康突然低下了头,手掌相合,指尖直抵眉心。他久久不愿抬头,一滴眼泪悄悄地从眼角滑下。
24小时待命,每天都睡不醒
眼前的小康,有些消瘦,但脸色白净。他用毫无起伏的语气同记者讲起他贩毒的经历,平淡得如同在讲别人的事。不过,他被铐起的两只手搁在双腿间,始终握着拳。
2010年9月1日,本是开学的日子,小康却从老家新安江来到了龙游,跟着大哥小刚(男,1981年出生,建德人)做生意。这门生意看起来很简单,只要小刚开着手机,等着接电话就行。电话来了,小刚就命小康和另外一名“同事”把一小包东西送去指定的地点,再把钱收回来。小刚许给小康每月3000元的工资,还包吃包住,平时抽烟、上网、买衣服、住宾馆,小刚也总是照顾得及时又周到。小康觉得,小刚真的像“老同事”们说的那样,待人很好。
小康第一次接活是在龙游县城的大街上。他和另一名“同事”一起,按照电话里约定的地点,两人一前一后地走近那人,前面的“同事”把一小包东西交给那人后走掉,后面的小康就跟上去收下那人的700元钱。
这活干起来一点都不难,有了第一次的经验之后,之后的活,小康便驾轻就熟了。可烦人的是,每天都睡不醒。“不管白天夜里,接到电话就要出去,一天睡不了两三个小时。”小康说,他们每天两三个“同事”一起,睡在宾馆里,手机24小时开机。不管什么时候,只要小刚老板的电话一来,他们就要出去送货,就像快递员。最多的一天要跑十几趟,每趟都能结回300元至1000元不等的货款。每次送完货收到钱是要记账的,钱最后直接交给小刚或者汇到他的银行账户里。
2010年10月27日夜里,小康入住的龙游城区一家小宾馆里,突然闯进了十几个人,将他和两个“同事”摁倒在床上。看着他们出示的警察证,小康一时竟说不清心里的滋味:“当时觉得有点害怕,可又觉得以后可以好好睡觉了。”
“法律书上说,我可能要坐一辈子的牢”
原以为被抓后可以好好睡觉,可3个月来,小康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睡不着,想爸妈,想快点出去。”小康说,他现在才知道害怕。可是后悔已经迟了。
最初跟着小刚做生意时,他并不知道是在贩毒。后来知道自己卖的是毒品,小康想问小刚这是不是犯法的。可小康还没问出口,小刚就跟他说,不会有事的。他还告诉所有的“员工”,每次出去送货的时候,拿货的人走在前面,收钱的人要远远地跟在后面。送完货后人走开了,后面的人再上去收钱。这样分工,就算万一被警察抓到,也不会有事的。
因为之前小刚带着小康吃吃喝喝,还给小康买新衣服,所以小康问不出口,他觉得小刚不会害他的。现在小刚都这么说了,小康便信以为真。“以前就知道吸毒是会上瘾的,其他的就都不知道了。”小康说,所以尽管随时都能接触到毒品,但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吸它,何况它“比黄金还贵”。
然而在看守所的这3个月,小康却突然知道了很多。他向看守所的工作人员借了一本法律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只看到这第一条,小康就傻眼了:自己有可能要被判15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乃至死刑。
爸爸写信告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当记者问小康,你会不会恨小刚或者其他人,把你害成这样?小康脱口而出:“我只恨我自己。”小康说,如果他初三时不谈恋爱,或者好好读完职高,或者不轻易相信人,结果都不会这样。
小康出生在农村家庭,父母都是农民,有一个姐姐。作为家里唯一的男孩子,小康很受宠。在初中三年级之前,小康都很让家里人放心,也是老师喜欢的好学生。贩毒期间,小康还曾回老家看望他初中时的数学老师。小康说,这个老师会启发他的学习兴趣,是他喜欢的老师。老师还说,要不是小康初三时不听话,现在应该坐在高中的课堂里。
“初三时,我过生日的时候,喜欢上班里的一个女孩子。她不读书,逃课出走,我就到处去找她,找了好长时间。”小康说,他的成绩从全班第八名落到全班最后几名后,他直接去读了一所职高,可开学没多久就跟人打架了。他不愿意再去学校读书,爸爸妈妈劝也没用。后来索性离家到外面混,骗家里说在外面找了工作。
确实,有朋友曾给小康介绍了一份送外卖的工作,但小康去看了看,没有接受。“送外卖的工作太辛苦了,而且每天都要跟陌生人打交道。”小康说,他不太爱讲话,特别是跟陌生人。后来和朋友一起玩,认识了小刚。尽管他仍然不大说话,但小刚给吃给喝,还买新衣服、给零花钱,好像很看重他。小康以为遇到了好人,还有一份轻松的工作,就跟着他干了。
在这3个月里,小康失去了和外界的一切联系,除了办案民警徐警官给他带来的一封信。信是爸爸写的,小康只记住了里面的一句话: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临走前,记者问小康,“你有什么想问我的吗?”小康摇摇头。突如其来的15年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好像把他打懵了,“我一想到将来,脑子里就一片空白。”小康说。
等了近一分钟,当记者起身告辞,小康突然发问:“我妈有没有生病啊?”
记者手记
办案民警徐警官告诉我,小康是个很孝顺的孩子。贩毒期间,也就是回老家看老师的那次,他也回家看过父母。怕父母唠叨他,所以只是到超市买了两袋吃的用的,放在家门口。
小康的主观恶性不大,他走到今天这步,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的无知。他知道吸毒会上瘾,却不曾想到他的行为会让更多的人吸毒上瘾。他不懂法,竟然以为贩毒即使被警察抓到也会没事。正如他自己说的,他也确实太容易相信别人。
龙游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像小康这样的犯罪嫌疑人,不止一个。2010年9月,警方在查获的吸毒人员中了解到,龙游有一帮年轻人,像快递公司一样,24小时送毒品上门。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深入侦查。经过近两个月的跟踪守候,警方收网,一举捣毁了这个犯罪团伙。
令警方意外的是,这个以小刚为首的犯罪团伙共有10人,其中5个80后,5个90后。团伙以公司模式运作,有严密的组织。并且,团伙所有成员都被要求不能吸毒。“以往都是吸毒人员‘以贩养吸’,而他们完全是以贩毒为职业。”该负责人说,这种呈现公司化、专业化趋势的贩毒团伙,若不及时连根拔起,社会危害极大,后果不堪设想。
另外,贩毒人员的年轻化也是不容忽视的。这些刚刚离开校园的孩子,毕业后找不到工作,法律意识又淡薄,很容易被人诱导,不自觉地走上犯罪道路。由此也可以想见,未成年人必须尽快尽早尽可能多地接受禁毒教育,刻不容缓。(因涉及未成年人,涉案人员均采用化名)
(记者巫春燕 吴春华 通讯员吴国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