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台州的三门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共有28人,涉案的被骗单位共有1372家,被骗1836498元。
根据公诉人的控诉,被告人王某等五十余人,以虚构的中国产品质量品牌信誉评审中心、中国品牌和质量监督中心、消费日报、中国国际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会等名义,通过开展全国优秀民营企业、浙江省诚信经营优秀示范合作社等评审活动,颁发奖牌、证书等物,向众多企业单位收取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公示费。
这50多人中,王某是老板,他从2006年5月份开始组建广告公司,实际上就是搞“评审颁奖”的活动。
而他招来的业务员保底工资为850元,业务成功后,业务员从每笔公示费中提取百分之十七或百分之二十,送奖牌、证书等物的人从每笔公示费中提取百分之四。
根据王某的供述,公司业务员在接受培训时,就都清楚公司与相关的评审单位是没有关系的,而且客户想要什么奖牌就可以给做什么奖牌,也就是说业务员们应该从一开始就知道是在骗人。
此案将择日再审。
(据都市快报 通讯员 朱红 王先富 记者 郭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