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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装电动车已经成了马路上的定时炸弹 |
浙江在线01月05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 去年8月,在杭州打工的小蔡,骑电动车撞倒了一位大伯,大伯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去世。昨天下午,小蔡因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附带民事赔偿23万多元。
又是改装电动车闯祸
去年8月26日早上8点多,65岁的石大伯和老伴结束晨练,乘公交车返家。在西湖区文三西路丰潭路口站时,石大伯提前下车,而老伴要再坐一站去买菜。没想到,这一别竟成了老两口之间的诀别。
石大伯下车后步行回家,在他过斑马线时遭遇意外,一辆电动车将他撞倒在地,虽然电动车主立即将石大伯送往医院抢救,但是因为颅脑损伤严重造成多脏器功能衰竭,8月30日,石大伯不幸去世。
撞倒石大伯的是25岁的小伙子小蔡,他当时正在寻找一起上班的同事,为图方便逆向行驶,没想到却闯了祸。
因为上班路远,小蔡的电动车是改装过的,加装了一组电池,车速可轻松超过3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也超过了国家规定的50千克。
司机犯了交通肇事罪
法院查明认定,小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整车质量、最高车速和制动性能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也没有减速让行,导致撞上石大伯,小蔡负主要责任。
法院判决,小蔡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小蔡事后主动投案自首,并且在赔偿石大伯亲属经济损失23万多元后已取得对方谅解,判处小蔡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关于小蔡的罪名,法官解释说,交通肇事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下的子罪名,小蔡的行为符合犯罪客体:危害不特定人群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同时,小蔡疏于观察,他的电动车质量不符合非机动车标准。
按标准赔偿要上30万
小蔡老家在临海,大专毕业后,在杭州一家网络公司工作,家境并不富裕。
因为电动车是没有交强险的,23万多元的赔偿要小蔡自己承担,这笔钱压得小蔡透不过气来,在陆续借了18万多元外债后,他实在拿不出钱了,于是和大伯家属商定今年底前再给剩余的5万元。
法官说,就这个赔偿数额,还是大伯家属看在小伙子当时送大伯去医院的分上,做出的让步,如果按照标准,赔偿要上30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