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5日讯
昨天下午,家住义乌市义亭镇缸窑村的刘女士说起3天前被3名男子围殴的情景,心里依然很气愤。她说,虽然3名男子赔了她2000元钱,但男子吐到她脸上的一口唾沫,让她觉得很受侮辱。
上周五下午2时20分左右,刘女士从义乌丹溪路一家商店买好东西出来,开一辆小货车驶上人行道,3名在人行道上行走的男子不肯让道,刘女士就使劲按了几下喇叭,没想到喇叭的鸣叫声激怒了这3名男子。他们不仅不退让,反而还做出拦截状,称女子不该把车开到人行道上来,更不可以随便鸣喇叭。
刘女士停车并把头伸出窗外与男子论理。此时,一男子用脚踢刘女士的车子。刘女士下车,想与他们说理。没想到,3名男子朝她打了过来,刘女士两次被摔倒在地,其中一男子还朝她脸上吐了口唾沫。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这时,一辆无牌照的轿车靠近现场,3名男子想坐上车离开,结果被围观的群众拦住,有人用手机报了警。
警察来到现场后,当事双方都被带到了稠城派出所。由于刘女士称手臂、腰部多处被摔伤,派出所民警随即安排她到医院治疗。
经民警调解,3名男子赔给刘女士医药费和后期治疗费共计2000元,并接受了相应处罚。
错+错
负责处理该起纠纷的吴警官指出,刘女士把车子开到人行道并鸣笛要求行人让道的行为是不对的,3名男子动手打人,还吐唾沫羞辱人,更是一错再错。
3名男子赔了钱,接受了处罚。但在此,我们仍要说:“你们要反省,必须的。”文明城市,需要大家一起来创建、呵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