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车牌。时宽兵摄
浙江在线01月06日讯
“使用临时车牌那段日子太爽了,闯红灯不用担心被拍照,超速行驶也没关系。”金华市区车主楼先生说,他的新车买来已一个多月,在没有上正式牌照之前,开起来特别“自由”。事实上,不少车主经历过这种所谓的“自由期”。
不过从2011年1月1日开始,这一监管漏洞将被堵上。记者从金华市车管所获悉,公安部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号牌管理的通知》,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标准进行了修订,新标准已从今年元旦起正式实施。
临时车牌一张变两张,统一粘贴位置
据了解,按照原标准,临时上路行驶的汽车只有一张临时车牌,要求放置在车内前风挡玻璃右侧。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临时车牌号码不容易被识别,尤其是从车后根本看不到车牌号。有的车主也恰好钻这个“空子”,故意在临时车牌上放一些遮盖物,更有甚者,直接将其藏起来,放纵自己的驾驶行为,闯红灯、超速行驶、违章停车……
市车管所副所长陈军介绍说,按照新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对于尚未登记的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客车、面包车、越野车、乘用车等),如果需要临时上路行驶,得带上两张临时车牌,且必须粘贴在统一位置:一张粘贴在车内前风挡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具体位置以不影响驾驶人视线为准;另一张粘贴在车内后风挡玻璃左下角。
其他类型车辆(如货车)由于受安装条件限制,临时车牌仍为一张,但也得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
总之,以后临时车牌都必须按规定位置粘贴在风挡玻璃上,否则交警将按照“不按规定安装号牌”进行处罚,即罚款200元,扣6分。
陈军提醒广大车主,购买新车后,请在第一时间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或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在驾车上路行驶前,车主凭身份证明、交强险凭证、车辆合格证或进口凭证等即可向公安机关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车牌外框不得带装饰图案
新规定还指出,机动车号牌架外框不得带有标志、字母、装饰图案,更不得遮挡号牌字符,否则视为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公安部要求,对现场领取机动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现场监督安装号牌,规范使用号牌固封装置,没有按照规定安装号牌的,不允许上道路行驶;对采用邮寄等方式发送号牌的,公安机关将书面告知号牌固封装置的安装要求以及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的法律责任。
同时规定,除受车辆条件限制外,每个号牌的4个安装孔均应当安装固封装置;对发现安装可拆卸或可翻转号牌架的,当场予以拆除,未按照规定要求安装号牌前,不允许上路行驶;公安机关在办理定期检验或者需要更换号牌业务时,要对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固封装置的机动车换发新的固封装置。
据介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规定,机动车可使用牌照架辅助安装号牌,但牌照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应大于5毫米。牌照架应是固定式牌照架,不包括外置锁式、内藏锁式、电子自动遮挡和更换式等便于更换拆卸的活动牌照架,不允许使用可拆卸活动号牌架和可翻转号牌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