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杭州滨江区法院和上城区法院同时向辖区内的“老赖”发出“限高令”,还在“老赖”居住的社区内张贴了“限高令”。
其中,滨江法院首次向拒不执行法院裁决的5名被执行人发出了“限制高消费通知书”即“限高令”,这5名被执行人中有4名个人、1家企业,共涉20案、涉及欠款近2400万元;上城区人民法院对12名因“欠债不还”的老赖发出了“限高令”,还向有协助执行义务的相关单位和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他们协助执行。
按照规定,这些“老赖”不得有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住星级宾馆、购买不动产、高档装修房屋、旅游、度假、为子女支付私立学校高额费用等高消费行为。若有上述行为被发现,法院将对其进行严厉处罚。
申请执行人或其他社会公众如果发现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实施限制消费的行为,可向法院或执行法院进行举报。
据每日商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