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萧山临浦人,40岁左右。
2010年12月30日,他打110报警,说两三个男子抢走了他的出租车。这辆出租车是桑塔纳。
长河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才发现叫人抢走出租车的是他老婆。
他老婆是余杭人,比他小5岁。
2005年年底,他们在民间相亲会上相识。他对没有结过婚的她说,他离过婚,还有个一岁多的儿子,不过,他有辆出租车,还有套房子。
她动了心。两人约会两个多月,便领了结婚证。
两人结婚后,她才发现他在开的那辆出租车是别人的,他只是个开车的。不过,她觉得他对她还不错,便主动提出索性买辆出租车。
当时,她出了13万多元,他出了8000元。出租车归属权是她。
2006年12月,他们又生了个儿子。
这个儿子出生后,两人的关系发生了微妙变化。她总觉得他偏向大儿子。其实大儿子也就比小儿子大两岁多。两个儿子为抢玩具打架,两个大人也要跟着打一场。
她觉得跟他没意思,带着儿子住到了别的地方。
12月30日早上8点多,她让几个朋友赶到他的住处,把停在住处门前的出租车开走了。他承认,这辆车是她的,并且手续合法。
民警了解了这些情况后,便把这起事件转到了长河派出所联调室,由联调室的老娘舅沈美法接手调解。
老娘舅沈美法把女方叫到了联调室,给双方做了一个多小时工作,夫妻都说,这婚肯定要离,至于怎么离,还没有想好。但男方说,车子的事跟女方没完,以后千万不要让他看见,他看见,肯定还要开回来。
沈美法觉得这事如果不处理好,会有后患,便提出一个方案——车子在两人之间拍卖,最后谁拿到了这辆车,再按规则算钱给失去车子的一方。
沈美法咨询了出租车公司,把车子基价定为35万元,男方先报价,35万元;女方跟了个36万,男方又跟了个37万元。
女方不再出价。车归男方所有。
沈美法开始计算女方所得:37万元一分为二,每人得18.5万元,加上当初女方出资买车费用,13.2万元,还有女方嫁过来时陪嫁费3万元,累计起来,男方应给女方34.7万元。夫妻双方均表示无异议。
因男方已有一个儿子在身边,小儿子归女方抚养,男方每月付女方500元抚养费。
双方同意,当着沈美法的面签订了离婚协议。
老娘舅沈美法说,这还是他第一次帮人“办”离婚,“在联调室里搞物品拍卖更是第一次”。
据都市快报 通讯员 李坚 记者 严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