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2日讯
昨日,在义乌打工的陕西人王鹏飞向本报市民援助中心反映,几天前他和老乡征得公司老板口头同意后,去火车站购买了1月12日返乡的火车票,可是后来老板突然变卦,不准他们回去。
王鹏飞和老乡5人在义乌雅达工艺品有限公司打工。他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公司统一给外地员工购买返乡火车票,但没买到去西安的车票。1月8日下午,王鹏飞等以买票回家为由向老板请假,老板口头同意了。10日,买好票的几个人去向老板请假回家,老板却说:“我什么时候同意你们去买票了?”
后来,双方进行了多次沟通,但厂方依然不同意王鹏飞等人12日回家。这让王鹏飞等陷入了两难境地:如果退票,不仅要排长队,而且谁也不愿承担手续费;如果提前回家,那明年肯定是回不了公司工作,搞不好还会影响年终福利的发放。
记者试图向义乌雅达工艺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赵姓负责人了解情况,但对方只说了句“我在外面,很忙”,就挂掉了电话。
对此,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吴志斌说,按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跟厂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外来务工者想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回家过春节,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厂方递交申请,且要征得厂方同意。像王鹏飞等人的情况,在厂方并没有宣布全厂放假的情况下,厂方只是表示口头答应,劳动监察部门很难取证,但王鹏飞等也可以向街道的劳动所申请调解。
据吴志斌介绍,随着春节临近,劳动监察部门受理的各种劳动纠纷逐渐多了起来,其中建筑工地纠纷居多。“厂方应该提前把放假计划告诉务工者,以便他们提前安排返程;务工者也应该体谅厂方用工紧张的难处,提前书面告知厂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