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居住在高层的人来说,电梯必不可少。
可最近,下沙世贸江滨花园小区10幢的一部电梯,坏了一个多月,仍然没人来维修。居民后来了解清楚,电梯是因为进水损坏了,而一笔高额的维修费,物业和当事业主尚未达成协议。
田小姐正是当事业主之一,她昨天给本报大众热线打来求助电话:“家里漏水,物业维修不及时,现在电梯坏了,维修费全部要我们承担,这到底合理不合理?”
家里漏水殃及电梯
3179元维修费全要业主出
田小姐住在10幢29楼,房子是她和几位同事一起租的。
去年12月16日下午,杭州大雪,天气寒冷,阳台上的水管突然被冻住,然后爆裂,屋里积了一层水。
田小姐说,当时她不在家,发现险情后,另外一位同事赶紧联系了小区物业,希望对方能及时上门维修。物业来是来了,但已是20分钟后的事情。
物业来后,指导同事们排水,但在这个过程中,部分积水渗进了电梯。很快,其他居民就发现,电梯不能正常运行。
到月底的时候,物业突然上门,送来一张维修单,要求几位租客先承担电梯维修费3179元,否则,不会对电梯进行维修。
“我纳闷的是,水管冻住了发生爆裂,又不是我们故意的,况且我们及时通知了物业,谁让他们维修不及时呢?所有维修费都让我们出,是不是不大说得过去?”
物业只负责公共设施的维护家里水管坏了不在服务范围
维修费到底该谁出?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小区世贸物业沈主管。
他也听说了此事,不过他解释说,事情并非像田女士描述的那样。
“那天她没有打电话给物业,是物业公司偶然发现楼道内有水,然后一户户的排查,最后才发现是她家漏水导致的。”按沈主管的说法,正是由于业主没有及时通报,这才导致物业没有办法迅速做出反应。
而对于这点,田女士给予了坚决否认。她让同事找出当天的通话记录,以证明当天确实拨打过物业公司的维修电话。不过,沈主管表示,公司所有同事都在上海开会,住户到底有没有拨打维修电话,一时无法核实。
“即使打过维修电话,但电梯现在因为漏水无法使用,维修费还是要由造成电梯故障责任的业主承担。”沈主管说,按照物管合同,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是保安、保洁、保绿以及对小区公共设施进行养护和维修。也就是说,业主家里的水管冻住爆裂了,并不在物业公司的维修范围之内。
遇到这种情况租户应及时通知房东
住户和物业公司各执一词,那么,到底谁更有道理?记者咨询了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潘永明律师。
潘律师对物业的说法,持认可态度。“物业主要负责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因为业主家里的水管漏水,导致公用的电梯不能正常使用,维修费按道理应该由业主来承担。”
潘律师说,在这个纠纷中,还有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地方,那就是住户是房客,并不是业主自己。“根据租赁合同法,房东应该提供适住的房屋用于出租,其中就包括屋内的设施要完备,房东要尽到维修保养的义务,由此发生的意外,应由房东承担责任。”
不过,潘律师说,房客在这起意外事件的处理中,也存在一定缺陷。“按照租赁合同法,一旦发现房屋设施有缺陷,房客应及时通知房东来维修,由于通知不及时,导致公共设施受损,房客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所以,潘律师建议,这笔维修费,最好由房东和房客协商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