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3日讯
原想靠翻修事故车再卖掉赚钱,没想到总是修不好。“聪明”的贾某想到了偷梁换柱的方法———租车偷换零件。前几天,贾某及同伙盛某、蒋某因盗窃罪均被婺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经查,30岁的金华人贾某是市区某汽车修理厂的员工。2009年,贾某花了1.3万元买了一辆出了事故的银灰色现代“雅绅特”。该车除外表损坏外,车内配件也出现了问题。经过一番维修,尽管“雅绅特”能跑了,但有很多问题,卖不出好价钱。贾某心急如焚,遂在汽车配件上动起了歪脑筋。2010年6月中旬,他伙同朋友盛某到永康某租车行,租来了一辆一模一样的轿车,雇人开回了金华。当晚,他们把两辆车子一起开到修理厂,让修理厂的员工蒋某帮忙掉换对应配件,将租来车子的元宝梁、下摆臂、球头、ABS传感器等7样配件偷换到事故车上。第二天,租来的车子被他们“完好无损”地还给了租车行。没过多久,租车行发现那辆车子有异响,却看不出什么毛病。经汽修厂检修后,才发现车子已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好多零件被更换,这才报了警。而在金华,因事故车重新“焕发青春”,贾某已经卖了个好价钱,共5万多元。钱还没捂热,偷梁换柱一事东窗事发。去年9月底,贾某、盛某到市区西关派出所投案自首,之后蒋某也被抓获。鉴于三人认罪态度较好,且已赔偿租车行的损失,法院一审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