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4日讯
“我去火车东站送人,车子就停在划有白线的停车位上,但回来时,一张交警的违章停车单贴在车窗前,我怎么也想不通,既然是停车位,为什么还要罚钱?”在北仑工作的桑先生致电晚报87777777新闻热线说。
“规范”停车被罚?
1月12日早上7点多,桑先生送老乡去东站坐火车,从未来过东站的桑先生根据沿路的指示牌将老乡送到火车站的候车室,“当时挺早的,人也不多,我一看下客区前有几个停车位,就把车停在了那里。”等桑先生把老乡送走,来取车上班时,却发现车窗前贴了一张违章停车单,拨通单子上的电话,工作人员告知要罚款150元。他真想不通。
记者致电宁波火车东站指挥中心了解情况,工作人员根据记者提供的信息,通过录像回放,查到了桑先生被处罚的原因——桑先生将车停在了“即停即走区”。
“即停即走”是何意?
何为“即停即走区”?火车东站综管办的工作人员解释,“即停即走区”就是驾驶员禁止离车,乘客下车即走的区域。
即停即走区域位于东站广场西侧,该区域从东站启用开始就设立,设立之初的规定是:停车15分钟免费,30分钟之内抄告,30分钟以上拖离。但人性化的规定却被很多车主“曲解”,将其当成了停车场。后来,综管办将该规定进行了变更,新的规定是:此区域禁止驾驶员离车停放,乘客下车驾驶员即得把车开走,违停将抄告。但新规定仍未得到较好的运行,不少车主将车停在该区域后就离开了。
昨日下午2:30,记者来到宁波东站“即停即走区”,发现14辆车中已有2辆车被交警贴了罚单,剩下的12辆车中,只有4辆车有司机“留守”。东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此他们也想了不少办法:在该区域竖立了5块告示牌进行提醒,每天8:00至22:00用广播提醒车主即停即走,此外,还安排协警在一旁不断提醒。
采访中记者发现,有的车主因不明“即停即走”之意,匆忙间将车停在该区域;细心些的车主则会进行询问,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将车驶向规定的停车场;但也有小部分车主明知不能停,却贪图方便,抱着侥幸心理将车停在该区域。
其实,正规的停车场就在不远处,即使步行也不过四五分钟,而且停车时间在20分钟以内都是免费的。
据宁波晚报 见习记者 郑怡 报料人 桑先生(手机尾号2026)